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是怎么处罚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广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是怎么处罚的?由于我国刑法对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数额未作出明确界定,因此各地在实施中的标准也不太相同,福建省在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财物罪(1)数额较大(福建省数额标准1万元-5万元)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2)数额巨大(福建省数额标准5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毁坏个人财物,导致他人精神失常的;破坏生产、经营设备设施,造成停产或经营停止,引起重大损失;破坏手段极其恶劣的;等等。《邮政法》第八十条 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事实认定情况,应当基于犯罪事实的调查取证情况而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存在异议的,或者湼只对相关判罚的情况不服的,还可以向上级司法机关来上诉处理,并要求进行重新的判罚和认定。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八种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为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对于广东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判罚处理也是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存在异议的,那么还可以由律师来进行合法的辩护,特别是对于犯罪事实是否成立或者是否可以轻罪处理上,进行合法的认定并提交到法院。



·罪犯被判无期徒刑的能减刑吗
      一、罪犯被判无期徒刑的能减刑吗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


·拘役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一、拘役和逮捕的区别是什么 1、性质不同:拘役是一种刑事处罚,是我国刑罚主刑之一;而逮捕是一种予以羁押的强制措施。 2、执行条件不同:拘役执行条件是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决后执行的;而逮捕是在案件侦查或者审判阶段,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避审判或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执行的。 3、适用对...


·绑架罪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绑架罪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一、绑架罪缓刑的规定是什么? 绑架罪缓刑的规定是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量刑标准
      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如果非法种植,就可能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那么,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


·刑事诉讼法程序性错误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还有民事诉讼法,最后还有一个是行政诉讼法,这三部法律其实主要讲的就是在法庭上,各个案件,民事案件,刑事案件,还有行政案件是怎么样起诉,受理,审判最后判决的过程,主要是讲这个过程的程序是如何的。那如果刑事诉讼法程序性错误怎么办呢? 一、刑事诉讼法程序性错误怎么办...


·刑事案件申诉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进行刑事申诉是一种救济当事人权利的途径之一,但刑事申诉往往针对的是已经生效的判决。同时法律对此也是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刑事案件申诉程序的,那到底刑事案件申诉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了解。 一、刑事案件申诉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1、刑事申诉的立案。 刑事申诉的立案,是指...


·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自首后会拘留吗
      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自首后会拘留吗?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自首的也有可能会被刑事拘留,自首和拘留之间没有任何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


·无罪辩护不成功刑期会加重吗?
      无罪辩护不成功刑期会加重吗? 一般不会加重处罚。 因为那只是无罪的主张没有被法官采纳,对判刑没有影响。 无罪辩护,就是犯罪嫌疑人拒绝承认犯罪行为,已经承认的,属于翻供,因此无论是自首、坦白都不成立,也就不存在认罪态度较好等可以从轻、减轻刑罚的情形。 所以如果若存在翻供等恶...


·判决书中不适用缓刑的理由有哪些
      判决书中不适用缓刑的理由有哪些判决书中不适用缓刑的情形一般有以下几种:(一)因犯罪被行政处罚后,再次实施该行为构成犯罪的;(二)不具有悔罪表现的;(三)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四)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五)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二、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缓刑根据我国刑法...


·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一、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缓刑过后一般就不再执行拘役了,除非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法院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


·涉嫌抗税罪怎么量刑处罚?
      抗税罪怎么量刑处罚抗税罪是指负有纳税义务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的个人或者企业事业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故意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行为。对于抗税罪的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刑法》第202条规定了两档处罚:1、对情节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