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定继承人顺序及比例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法定继承人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民法典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民法典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民法典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定的继承流程开启以后,首先由首批次继承人继承,次批次继承人不能参与。若并无首批次继承人的,才可以由次批次继承人参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特意表明了:如果自己的丈夫已经身故的儿媳,对于男方父母;自己妻子已经身故的女婿,对于女方父母,做出了最重要的养育行为的,也会被作为首批次继承人,并且享有与其他法定继承人同样的分配权利。在遗产继承这一部分,如果死者在世时在遗嘱中对继承人和继承顺序有相关的规定,那么在继承遗嘱时就按照遗嘱的规定进行。二、法定继承如何划分继承遗产比例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均等分配遗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接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法定继承顺位就是当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应当优先适用第一顺位,如果第一顺位的人都已经死亡,或者是都放弃了继承的权利之后,才能够轮到第二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



·一、对于盗窃会不会丧失继承权?
      一、对于盗窃会不会丧失继承权?对于盗窃是不会丧失继承权的;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这里要注意必须是故意杀人,过失杀人不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


·不能代位继承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不能代位继承的情形是怎么规定的?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其父母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法律制度。该制度的设立是基于,继承权的行使主体应为实际生存,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显然无法行使...


·被继承人订立的口头遗嘱合法吗
      被继承人订立的口头遗嘱合法吗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对口头遗嘱作了严格的规定,即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立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据此,要订立合法有效的口头遗嘱,须注意如下几个问题:...


·一、二婚双方去世遗产怎么分割?
      一、二婚双方去世遗产怎么分割? 二婚家庭双方方去世的,财产分割按《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处理,有遗嘱的按遗嘱处理,没有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的方式处理。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


·财产继承分割公式是怎么样的?
      财产继承分割公式是怎么样的?财产继承分割公式是同一顺位的继承人平均的获得财产。《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


·遗嘱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嘱继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嘱中如果确定了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未确定只归一方的,则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


·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
      分割遗产应注意什么事项根据《继承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在分割遗产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


·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效力区别有哪些?
      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的效力区别有哪些?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入,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扶养协议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


·一、无遗嘱子女的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无遗嘱子女的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民法典所说的兄...


·法律上第一继承顺序是哪些?
      法律上第一继承顺序是哪些? 一、法律上第一继承顺序是哪些? 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没有先后顺序,应该依法由配偶,子女,父母平均分配遗产。 二、关于继承人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私生子能不能参与遗产分配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
      私生子能不能参与遗产分配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