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古时候,男女结婚之间必须要先订婚,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能正式结为夫妇。可以说,当事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那放到现在,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么
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中并无明文规定婚约的法律效力。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1950年6月26日公布的《有关婚姻法施行的若干问题与解答》中规定:“订婚不是结婚的必要手续。任何包办强迫的订婚,一律无效。男女自愿订婚者,听其订婚。
订婚的最低年龄,男为19岁,女为17岁。一方自愿取消订婚者,得通知对方取消之。”1953年3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发布的新的《有关婚姻问题解答》中指出:“订婚不是结婚的必要手续。男女自愿订婚者,听其订婚,但别人不得强迫包办。”
二、婚约有法律效力吗
在我国,婚约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仅有道德约束力。订婚也只是民间的约定俗成的一种结婚准备形式,在法律上,订婚不意味着婚姻的真正订立。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法律的解释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都坚持了同样的原则。由此可见,我国政策、法律对婚约的态度和处理原则是:
(1)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手续和条件。是否订立婚约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法律不予干涉。但订立婚约必须完全出于男女双方自愿,其他任何人不得强迫干涉。
(2)婚约没有法律效力。婚约订立后,任何一方均可作出解除婚约的意思表示,无须征得对方同意,即产生婚约解除的效力。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基于爱情的结合,而且是双方自主自愿。如果一方要求解除婚约,说明在他们之间已不存在结婚的基础条件,因而应当允许,否则即是干涉婚姻自由。
(3)关于因解除婚约而引起的财物纠纷,司法实践中的处理原则是,对婚约期间无条件赠与的财物,受赠人一般无返还义务;对于以结婚为目的所作的赠与(俗称订婚信物),价值较高的,应酌情返还。
当然,对以订婚为名诈骗钱财的,应归还受害人。此外,对属于包办买卖性质的订婚所收受的财物,应依法没收或酌情返还。
订婚是结婚的必要手续吗?就现在的法律看来,当然不是。现在,不强行要求男女结婚之前必须要订婚,当然若要订婚也是可以的,这点法律不会干涉。但需要注意,订婚之后可能会出现一方反悔的情况,此时是很容易产生纠纷的。


·国家赔偿的受理机关有哪些?
      由于经常会出现国家的原因造成公民合法权益的损害,所以法律制定了赔偿法这一规定,如果要申请国家赔偿,公民就需要到制定的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并提交一份申请书,那么国家赔偿的受理机关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国家赔偿受理机关 1、申请国家赔偿的确认违法案件由赔偿义务人的...


·离婚了小孩抚养费给多少
      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建立在双方之间存在血亲关系的基础上,这样的义务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免除的,不过要是父母一方真的经济困难,甚至自己本身都难以糊口的话,此时可以考虑适当的减免抚养费。那一般父母离婚了小孩抚养费给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了小孩抚养费给多少 根据我国《...


·每个公民都有结婚的自由
      每个公民都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但是在离婚时,即使是协议离婚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协议离婚要想成功,双方必须都有离婚的意愿,而且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对子女财产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离婚才能有效。 新婚姻法有关协议离婚的条件: 协议离婚是双方当...


·离婚男方出多少抚养费?
      夫妻要是离婚,抚养权归女方的话,那此时男方的抚养义务也是不能免除的,虽然不能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但也是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的。那此时离婚男方出多少抚养费才合适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男方出多少抚养费 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


·婚纱摄影超出预订费用算不算欺诈?
      婚纱摄影超出预订费用算不算欺诈?不算欺诈,这不属于价格欺诈的内容。消费欺诈的表现形式有:销售掺杂、掺假,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采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分量不足的;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谎称是正品的;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


·一、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怎么办?
      一、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怎么办? 2018年离婚后因给抚养费而经济困难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暂停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


·离婚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吗
      离婚一定要本人亲自去吗离婚本人不到场一般来说是不能离婚的,无论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话,必须夫妻双方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否则不予办理。若诉讼离婚的话,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但实践中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在国外或者严重疾病不能出庭(比较少见),否则是必须要到庭...


·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
      通过法院起诉离婚的时候,其实更多数的人是对于夫妻离婚以后的问题难以处理,如果仅仅是解除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的话,那么相对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不过起诉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分割的话,法院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判? 一、在我国起诉离婚财产怎么...


·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很多时候都是在父母离婚的情况下,才需要同时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其中就包括抚养权和抚养费。而一般情况下都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才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现在2017年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年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在离婚案件中,抚养...


·什么情况算是遗弃家庭成员,什么是遗弃罪?
      遗弃罪能够很好的保障人们在生活中遇到特殊困境时不会遭到人性遗弃的影响,能够很好的规范人们的道德底线,但对很多人来说对于遗弃行为和遗弃罪是有一定区别的,我们要学会如何去区分遗弃罪和遗弃行为。那生活中什么情况算是遗弃家庭成员?什么情况算是遗弃罪呢? 一、什么是遗弃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间...


·一、老婆离家出走怎么离婚财产分割?
      一、老婆离家出走怎么离婚财产分割?可在报警失踪人口二年后,凭报警回执或失踪人口证明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未经司法机构确认死亡,不能分割财产。如果已确认其死亡,家庭财产的1/2归死者妻子,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余下的1/2属遗产,再由死者的妻子、子女、父母平均分配。如果死者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