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方解除婚约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男女之间就结婚事项所做的事先约定就属于婚约,现在还是有很多人在结婚之前进行婚约的约定,日后也是有可能出现解除婚约的情况,不过此时要负一定的责任,那到底解除婚姻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解除婚约的责任之财产返还

婚约的订立一般表现为聘礼的给付,在婚约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为了增进感情,或者认为将来会成为夫妻,期间也会有一些财物的赠与,因此,在婚姻解除后,对于这些财物的归属一般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我国法律中没有关于婚约的规定,仅在一些司法解释中有相关的规定。

财产应当返还的情形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的行为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也规定,“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司法实践中的两种处理情况

在审判实践中,我国司法界对婚约解除后要求返还财物纠纷,一般分两种情况处理:

一种情况是,如果受赠人以订婚为名,行骗取财物之实,那么不仅婚约被宣布为无效,而且财物还必须还给受害人。另一种情况是,如果订婚后男女一方或双方自愿赠送财物并且财物已实际交付,为受赠人占有,则按无偿赠与行为处理,承认赠与行为的法律效力,所赠与的财物归受赠人所有,不予返还。

二、解除婚约的责任之损害赔偿

违反婚约的损害赔偿是指没有合法的理由而违反婚约的一方,对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害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一般认为,违反婚约的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赔偿和非财产损害赔偿。但是非财产损害赔偿在司法实践中不太常见。

在双方协议解除婚约的情形下,双方在婚约期间,通过进一步的了解,认为对方不适合作为终生伴侣,双方合意解除,充分体现了我国婚姻自由的原则,双方不应因此承担损害赔偿;

在一方无正当理由而要求解除婚约,或一方有严重违反婚约和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另一方提出解除婚约的,相对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行为的损害后果较为严重的,或者给对方人格和精神造成损害的,应该允许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

从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看,我国还不主张违反婚约的损害赔偿制度。但由学者认为: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立法,用立法或司法解释规定,因一方过错导致对方人身、名誉、精神、职业、经济收入遭受重大损害的,过错方在解除婚约时应适当予以赔偿。

解除婚姻要负什么责任?主要就是财产返还和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一般来说,双方在婚约期间,通过互相了解,认为彼此不适合自己,合意解除婚约的,这种情况一般不会要求损害赔偿。但是如果一方存在严重违反婚约和损害对方的利益的行为,是可以要求对方负损害赔偿责任的。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会判离吗 法院不必然会判决你们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第一次起诉离婚如何没有以下法定情形,对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离。 我国《婚姻法》第32条第3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


·起诉离婚感情破裂证据有哪些
      起诉离婚感情破裂证据有哪些 (一)证明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2、嫖娼被查处,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对其生活作风进行处理的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


·离婚率一直在普遍增高
      离婚率一直在普遍增高,究其离婚原因还真是说不清楚,毕竟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事情,谁都猜不透的。但是离婚方式却是清楚而知,除了双方自愿离婚,还有就是我国法律上规定的诉讼离婚。关于提起离婚诉讼多久才可以离婚,我们在相关法律中找到一些内容。 一.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
      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 一、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 协议离婚简单便捷,离婚协议包括哪些内容,签订离婚协议应注意些什么?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并就子女抚养、夫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书面形式。按《婚姻法》、婚姻管理条例等规定,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事人及其婚姻...


·起诉离婚要去哪儿起诉?
      在选择诉讼方式离婚的时候,当事人首先要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法院没有选择好,那即使满足了诉讼离婚条件,此时法院也是不会受理案件的。那究竟起诉离婚要去哪儿起诉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去哪儿起诉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


·丧偶儿女抚养权归谁抚养?
       一、丧偶儿女抚养权归谁抚养? 按实际情况,如果父亲去世,孩子抚养权就归母亲了。但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


·一、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婚离婚财产如何分配?(1)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离婚时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在司法实践中,在财产分割时,如一方...


·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怎样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男女离婚时,应当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没有约定的,可协议处理共同财产。协议不成,可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一年多少钱?
      一、离婚子女抚养费一年多少钱? ①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年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年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②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


·起诉离婚得多久能判离婚
      起诉离婚得多久能判离婚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


·双方父母离婚争抚养权该怎么做
      父母因为离婚需要解除婚姻关系,而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其实是很多的。而这个时候,因为无法协商处理,就只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判决。那通常双方父母离婚争抚养权该怎么做才好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双方父母离婚争抚养权该怎么做 诉讼离婚时需要做好以下几...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