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对于肺炎期间放假工资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对于肺炎期间放假工资怎么办?


"肺炎延迟上班工资正常发放。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员工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有无加班工资?


经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第七条规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在综合计算期间内,如果劳动者在实际工作时间总数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超过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如果在整个综合计算周期内的实际工作时间总数不超过该周期的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总数,只是该综合计算周期内的某一具体日(或周、或月、或季)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其超过部分不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此外,该复函第五条规定:“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因此,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照300%支付加班工资;其他时间则要看在综合计算期间是否超过工作时间总数,没有超过的不用支付加班工资,超过的则按照延长工作时间支付150%的加班工资。


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得了肺炎期间只要不是因本人劳动者本人的原因都是有工资可以得到的,但被病情被确诊的话,那么一般会按医疗期间的标准来给予相应的工资,但也不能低于最低标准的百分之八十,这样才能保障到劳动者的权益。




·工伤申请强制行违约金是否可行
      工伤申请强制行违约金是否可行1、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2、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


·政府工程建设因为工程本身政府是没有能力进行建设的,所以会选择
      政府工程建设因为工程本身政府是没有能力进行建设的,所以会选择将工程外包出去,工程外包为了能够更好的进行建设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就会签订一些工程相关的协议,其中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就是非常重要的协议合同,但是还有很多事业单位不知道建设工程施工协议的格式是怎样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


·无证驾驶出事故算工伤吗
      无证驾驶出事故算工伤吗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2、根据以上规定,只有在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发生了交通事故才算工伤。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无证驾驶否能认定为工伤,要看交警...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企业应承担什么后果
      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企业应承担什么后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订立的合同中,对劳动的终止时间没有进行约定的合同。它一般情况下会用于在单位工作时间已经很长时间的员工。我国法律规定了在几种情形之下,企业应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


·安装工程质量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安装工程质量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国务院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


·在我国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地方的水质受到
      在我国工业化过程中,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很多地方的水质受到了严重污染。通常来说,环境污染事件会给当地居民带来人身伤害,健康方面也产生不良英雄。因此,居民可以向法院提请诉讼,要求责任方就损失情况给予赔偿。那么环境污染侵权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吧。 一、...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加班适用劳动法吗?
      行政机关工勤人员加班适用劳动法吗?合同制职工适用《劳动法》,其余人员不适用《劳动法》。1、事业单位编制人员,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所以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节假日值...


·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内容包含哪些 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


·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双倍工资怎么计算?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一、适用“双倍工资”的...


·劳动者上下班摔骨折工伤吗
      上下班摔骨折工伤吗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


·不少工程团队只注重建设速度却忽略了工程质量,以为这样子能够最
      不少工程团队只注重建设速度却忽略了工程质量,以为这样子能够最大限度的赚取利益。可是工程团队是有一笔保证金放在发包人手上,只有合理完成工程项目才能够返还保证金,保证金也有管理办法。那么违反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会怎么样?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管理怎么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