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婚怀孕公司是否可以辞退?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未婚怀孕公司是否可以辞退?不可以辞退,不管结没结婚,在任振期间公司是不能开除孕妇的,这个点是肯定的。但是有个特例哦,如果在合同中说明,如果因为结婚或者怀孕导致无法胜任日常工作的,必须调岗或者辞退,有类似条款辞退没问题。二、司法解释生育权是法律赋予女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虽然“未婚先孕”存在道德问题,但规章制度直接将 “未婚先孕”本身作为“严重违纪”行为加以界定,不符合国家对于女职工给予特殊保障的立法本意,也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合同 法》亦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上述法律规定均没有区分女职工的怀孕是已婚还是未婚,这充分说明我国法律对于“三 期”女职工的保护具有广泛性。未婚怀孕只是违反了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相关规定,但是并没有违反我国《劳动法》的规定,仍然受到《劳动法》和《女职工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公司解雇你是违法的。可以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加以救济:“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未婚怀孕的情况只能从道德上进行谴责,并且后期双方还可以补办结婚证,所以并不属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具体情况下应当结合实际而定。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什么是代运营公司?
      代运营主要是指帮助一些希望做电商的传统企业开展网上销售,这就需要该代运营公司具备营销、产品、客服、供应链等全方面的知识,然后可以跟传统企业销售分成。目前代运营包括各种各样的方式:从建站、推广、物流、客服、仓储等领域都有相关的公司涉及。电商代运营公司依托各电商平台数据及专业数据分析...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以除名么?
      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以除名么?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以股东主体身份来分,可分机构股东和个人股东。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机构股东包括各类公司、各类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各类非营利法人和基金等机构和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股东损害公司利益可...


·酒驾保险公司赔吗 酒驾保险公司赔偿的依据是什么?
      酒驾保险公司赔吗 酒驾保险公司赔偿的依据是什么酒驾保险公司赔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


·不动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什么?
      不动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一、不动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什么意思 有限公司是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公有限公司的有限,以及有限合伙的有限,都是指股东或者合伙人对...


·我国现有的企业的单位囊括了形形色色成千上万种的行业,这些在不
      我国现有的企业的单位囊括了形形色色成千上万种的行业,这些在不同方面具有专业水平的企业和单位在建筑上基本都是门外汉。所以如果需要自行建楼,他们一般会把工程承包给值得信任的承包队。那么,同时他们也需要了解,到底建设工程承包法律关系是什么? 一、现行法律中的“承包”种类 1、农村土...


·当公司法人的优缺点分别是怎样的?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通常情况下都是公司当中的主要负责人,比如说公司的董事这一类的。实际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它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因为她对外需要承担很多的责任。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当公司法人的优缺点分别是怎样的? 一、当公司法人的优缺点分别是怎样的? 法人承担的义务更广...


·侵犯公司名誉权答辩状如何书写?
      侵犯公司名誉权答辩状如何书写? 一、侵犯公司名誉权答辩状如何书写? 答辩状由首部、答辩理由、尾部和附项三部分组成。 首部应写明下列内容: 1、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 2、答辩...


·公司停薪留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当员工办理了停薪留职协议之后,当停薪留职期间已满,员工重新回公司任职上班,可能会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度,经常员工与企业由于此原因造成各种各样的矛盾。所以我们必须熟悉的了解公司停薪留职的相关制度。接下来,我们将针对公司停薪留职协议签订注意事项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


·变更股东后的前账务如何处理?
      变更股东后的前账务如何处理?如果只是股东变更的账务处理,有股东协议即可。但是还需要考虑到由此引起的个税,需要有个税完税凭证,并且做代扣代缴业务处理。不管是老股东转让股份获利,还是新股东溢价取得股份,都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股东权变更是基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而导致的股东权的主体,...


·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期限是多久
      对于一家从事商业活动的公司来说,其中必不可少的就是就是注册资本金的认缴,只有注册资本金的认缴,公司的注册才会合法化,公司的日常经营才会正常开展,商业活动才会真正与市场接轨,那么,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期限是多久呢?我们为你解答。 公司注册资本金认缴期限是多久 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


·隐名股东入股投资协议书的范本是怎么样的?
      隐名股东入股投资协议书的范本是怎么样的? 一、隐名股东入股投资协议书的范本是怎么样的? 隐名投资人(实际股东,以下简称甲方): 显名投资人(名义股东,以下简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在公司中的权利义务,保障隐名股东的权利,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