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误工费可以获得双份赔偿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与工伤误工费可以获得双份赔偿吗?

误工费是不能获得双份赔偿的,双重赔付仅限于伤残赔偿,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当工伤待遇与民事侵权产生竞合时,除工伤医疗费、误工费外,法律不禁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再获得民事赔偿。

二、证实误工费的材料有哪些?

1、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2、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三、工伤认定的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上虽然不禁止,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竞合的情况下,除工伤赔偿之外,当事人可以向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在索要一些其他的赔偿,可类似于医疗费,误工费等这些,在当事人享受过相关的待遇之后,不足的部分,可以有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补足。


·在我国购买新车费用有哪些
      在我国购买新车费用有哪些现在,买车这样的事情对您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了。不过,买车毕竟对您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因为除了要交购车的钱以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必须的费用,整体下来,开销也是不小的。所以,生活中准备购车的朋友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在我国购买新车费用有哪些? 一、在我国购买新车...


·怎么对交通事故现场保护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实际对事故现场作出勘验、检查,而要是现场被破坏了的话,那么就有可能导致最终处理的结果有所偏差,因此就需要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保护。那现实中,究竟应该怎么对交通事故现场保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对交通事故现场保护 当事人应当从以...


·一、因交通事故不按导向车道如何处理?
      一、因交通事故不按导向车道如何处理?因交通事故不按导向车道将会按照相关法律扣除分数并且进行行政罚款,以下的行为都是具体的处罚措施。1、违规进入专用车道“专用车道”包括公交车专用道、特定车辆专用道、非机动车道等。车辆若违规进入专用车道,则属于“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罚款100-200...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险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有险怎么赔偿?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条款规定来进行赔偿,交强险最高可赔偿11万元,其他部分有商业补充保险或被保险人来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几年?
      社会在不断的发展,交通设备也在不断的更新,如今交通工具变得越来越快,高铁、飞机等都是快捷的交通工具。而这些交通工具如果被破坏就会直接造成大量的人身安全问题,后果极其严重,因此在法规中对破坏交通设施者有严厉的惩罚,那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几年?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破坏交通设施罪...


·河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河北省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一、车未年审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车未年审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信号灯,如夜间事故还需开示宽灯、尾灯。在高速公路发生事故时还须在车后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保持头脑清醒,要镇定,切记不要慌张。2、及时报案。当事人在事故发...


·法律中出租车误工费由谁承担
      法律中出租车误工费由谁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因此,对于...


·交通事故对方主责起诉受伤起诉到法院我该怎么应诉如
      交通事故对方主责起诉受伤起诉到法院我该怎么应诉如果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就说明已经被人起诉到法院,做了被告。这时应该按照法院的指示和法律规定,积极应诉,同样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常以拒绝签收法院的文书、不答辩、不出庭等作为对被告来说都是百害而无一利。1、签收法院送达的各...


·车祸致人死亡判刑还用赔钱吗
      车祸致人死亡判刑需要赔钱,赔偿是民事责任,坐牢是刑事责任,刑事和民事不一样。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并且有肇事行为的,可能会以交通肇事罪来定罪量刑,当事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的,同时需要赔偿对方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


·汽车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汽车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在二手交易市场当中,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产品,除了您比较常见的二手房买卖以外,小到一些二手的洗衣机电冰箱等都可以进行二次销售的。因为毕竟交易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之上的,所以现如今汽车转让这样的事情也是比较常见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汽车转让合同注意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