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院打针过敏问题在哪投诉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医院打针过敏问题在哪投诉1、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机构应为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和急救站等机构。如执业助理医师个人从事诊疗活动的为非法行医,就不能适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处理,而只能适用《侵权责任法》的一般规定。2、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是医务人员,医务人员包括了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按《职业医师法》的规定,医师包括了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是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尚未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村医疗卫生机构从事预防、保健和一般医疗服务的乡村医生也视为医务人员。执业助理医师如果独立从事临床诊断活动,发生了人身事故,构成医疗损害责任,以及未取得医师资格的医学毕业生,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是可以构成法律规定的医务人员,成为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而关于护士是否可以成为医疗损害责任的主体,只有经注册登记的护理人员在护理活动中造成病人人身损害,才构成医疗损害责任。3、医疗损害责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按常人的理解,医疗活动是指有医疗的活动。其实不然,病人在医院进行的身体检查、医疗器械的植入、对病人的诊断、护理、康复和观察都属于医疗活动。但对于没有通过手术、药物、医疗器械和其他具有创伤性医学技术的美容活动不认为是医疗活动。4、医疗损害责任是因患者人身权益受损害而发生的责任。医疗损害责任是指因病人身体、健康、生命权被医疗机构损害而产生的责任,损害原因是过失。其中造成病人健康权损害是指造成病人的人身损害;造成病人生命权损害是指造成病人死亡;造成病人身体权损害是指病人的身体组成部分的实质完整性以及形式完整性的损害,即造成了病人人体组成部分的残缺,或是未经病人同意非法损害了病人身体。5、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形态是替代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替代责任又称为间接责任、转承责任、延伸责任,是指责任人为他人的行为和自己管理的物件所致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的侵权责任形态。替代责任的最基本特征是责任人和行为人分离,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医疗损害责任就是典型的替代责任,实施医疗损害行为的是医务人员,但承担赔偿责任的是医疗机构。而且只有医疗机构在自己承担了赔偿责任后,对于有过失的医务人员才能对其行使追偿权。医疗产品损害责任的责任形态是不真正连带责任。在《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这就是不真正连带责任,承担产品责任的最终归属者是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而不是医疗机构。综上所述,医院打针过敏问题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去解决问题,但责任主体必须是合法的医疗机构。而对于医疗损害中的责任一般主体都是义务人员,根据相应的过错原则来进行认定,对作出相应的赔偿。



·医疗器械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
      医疗器械公司偷税漏税怎么处罚?疗器械公司偷税漏税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据国家有关部门保守估计:我国大约有80%以上的纳税人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偷逃税...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全世界,有着各种各样的疑难杂症,但随着世界的医疗技术不断的发展,不少的疑难杂症逐渐被攻克,这对于人类的医疗事业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但是,医生和病人之间的关系是微妙的,所以医生与病人的纠纷也时有发生。那么,医疗纠纷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的我们为你介绍一下。 ...


·医疗过错赔偿金额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赔偿金额的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赔偿金额的标准是什么 如果医疗行为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鉴定,结论存在医疗过错的,则适用《民法通则》及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之规定计算赔偿数额,具体如下: 其赔偿计算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


·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处理致人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


·非法行医的概念是什么?
      非法行医的概念是什么 在诊疗过程中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可能是因为“医生”不具有国家规定的行医资格,即没有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对这样的行为我们称为非法行医。那非法行医的概念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非法行医的概念是什么 所谓非法行医,从广义来讲,...


·生产、销售伪劣医疗器械是否会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或者销售明知是用于防治传染病的不...


·如何办理保外就医,有什么程序
      保外就医设置的初衷是为了保障人权,基于人道主义精神而设置。在司法实践中,监狱机关对罪犯保外就医是刑罚执行的重要内容之一。司法实践中,对于正在执行刑罚的罪犯患有严重疾病的,如何办理保外就医?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办理保外就医 (1)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开...


·医保异地可以报销吗
      医保可以异地报销,但必须要满需以下情况:一是经过审批的市外转诊转院诊疗;二是职工医保参保人短期和长期异地就诊(外出3个月以上)可选择先在市社保局办理异地就诊登记手续,选定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并需要在其选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三是异地突发急病就诊;在上三种异地就医报销条件的参保人...


·合作医疗可以不报销吗
      合作医疗可以不报销,合作医疗不属于报销的范围的有:自行就医、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


·医院误诊怎么投诉 ?
      医院误诊怎么投诉 ?一、医院误诊怎么投诉 1、及时保留证据; 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及家属应及时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在此过程中,及时要求行为人及科室主任写清事情经过,并将用过的医疗器械封存。 2、处理过程; 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会立即指派专...


·医疗纠纷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起诉程序是怎样的? 一、医疗纠纷民事诉讼程序 1、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当事人在提交相关材料后,医学会应该在45日内组织鉴定并得出鉴定结论。这就是采取下一步行动的依据,当然,如果对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上一级鉴定,但不能对鉴定委员会提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