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复核程序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复核程序是怎么样的?

1、县(市、区)交警部门应当在《交通事故认定书》中告知当事人或代理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在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

2、上一级交警部门对受理的复核申请,应当使用《交通事故处理通知书》通知事故其他当事人,并对申请人提出的复核内容进行审查,重点对事故的事实、证据、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当事人的责任确定等方面进行审核。

3、审核后,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定复核申请书》后30日内对下列内容做出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1)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3)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以一次为限。

4、经审核,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当事人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成立、适用法律准确、当事人责任认定正确的,对原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结论给予支持;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结论。

5、下列复核申请,上一级交警部门不予受理:

(1)事故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后提出复核申请的;

(2)经复核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事故认定仍存有异议要求复核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对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

对复核申请不予受理的,交警部门应当制作并送达《交通事故处理(不受理)通知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告知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解决的途径。

二、交通事故复核应注意什么

1、由于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被排除在复核范围之外,因此,在实践过程中出现利用简易程序处理人情案件的情况。一经适用简易程序,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符的当事人无法通过复核进行救济。在这种情况下,该事故是否属于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就成为重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只有在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财产损失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才能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如果超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则该交通事故认定书因制作程序违法而失去证据的效力。

2、实践中,一方当事人可以利用提起诉讼的程序技巧来终止可能引起对其不利的复核程序。一方当事人一旦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复核程序就会依法终止,而原事故认定书就会被作为法院审理案件的证据供合议庭参考,使得申请人复核权利变成一纸空文。此种情况,应在庭审过程中,向法庭说明一起启动复核程序以及复核程序终止的原因,以此来降低原事故认定书的证明效力。

综合上面所说的,交通事故的处理是一般最重要的就是案件的流程,只要当事人对于任何一个环节有异议,都是可以提出来,要求执法人员进行重新复核,但前提也是必须要符合法律的规定,所以,对于交通案件的处理一般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一、玩手机引发交通事故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玩手机引发交通事故判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一、醉驾证据是交片警找吗?
      一、醉驾证据是交片警找吗?交通民警检查中发现机动车驾驶人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立即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对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当事人对呼气酒精测试结果有异议,或者拒绝配合呼气酒精测试等以及涉嫌饮酒后、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立即提取血样检验血液酒精含量。在案件侦查终结后,...


·签订的订车合同到期没车怎么办?
      当今经济飞速发展,不少人都买了车,还有很大一部分人在买车的路上,受追捧的车有很多,喜欢的车没货等一等提前预定下,到了合同期限高高兴兴去提车,却发现定的车没有货是不是很伤心,那么订车合同到期没车我们该怎么办?是继续等待还是有别的途径,下面由我们带您了解下。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不...


·预售房交房期限要有哪些
      预售房交房期限要有哪些条件由于商品房预售不同于房屋的实质性买卖,真正的房屋交接尚未形成。因此,国家加强了对商品房预售市场的规范。那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预售商品房要有哪些条件呢?既然是预售的房屋,自然就要有一个交房期限,那现实中该如何确定预售房交房期限?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
      买卖不破租赁已经交付租赁权给第三方承租者依然适用此条款吗? 可以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出租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 《合同法》第229条 租赁物在租...


·提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的程序
      提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的程序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当劳动者与雇佣者这间发生劳动纠纷时,由第三方进行调解的一种解决纠纷的程序。申请人在向第三方提交劳动争议调解书后,第三方应该遵循一定的程序进行调解。那么作为第三方,在申请人提交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申请书的调解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给您做...


·其实,只要是驾车上路,不管自己驾驶的是什么?
      其实,只要是驾车上路,不管自己驾驶的是什么车,都应该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我国的交通安全法,不然的话,不仅会给他人的出行造成威胁,最重要的是对自己来说违规驾驶都是很危险的,尤其是醉驾这种行为,危害性可想而知。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就是电动三轮车醉驾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电动三轮车醉驾...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根据责任认定书,不仅有可能会让责任方承担
      对于交通事故的处理,根据责任认定书,不仅有可能会让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比如驾驶证扣分、民事赔偿,严重的还可能接受刑事处罚。在现实生活中,以上三种处罚都有可能发生。那么,交通事故责任方会被扣分吗?扣分的依据具体是什么呢?律师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扣分 交通事...


·在人均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的今天
      在人均汽车保有量越来越高的今天,交通事故发生频率越来越高,人们也极易在工作中发生交通事故,这属于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通常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时效为一年,那超过一年怎么办呢?还能进行工伤认定吗?我们整理了一些内容供您参考: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


·摩托车出车祸后怎样处理?
      交通事故发生后,都要进行妥善地、适当地处理,摩托车交通事故也是如此,毕竟在我国摩托车也是属于机动车范畴内的。那摩托车出车祸后怎样处理才好?要是有造成了损害的话,就需要作出赔偿。那么摩托车出车祸造成损失该如何赔偿?本站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摩托车出车祸后怎样处理1、向交警报案...


·喝醉酒开车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我国酒文化源远流长,很多人喜欢在聚会上喝上几杯,如果是开车赴宴的,喝酒后就不要再开车了,否则一旦以醉酒状态上路,很容易发生事故。那么,喝醉酒开车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在最新的刑法修订案中,明确醉驾是犯罪行为,当事人将被判处拘役,下面我们通过本文做个详细了解。 一、喝醉酒开车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