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赊销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赊销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一、赊销合同的签订需注意的几个要点:
1、合同最好由本企业起草拟定,如果对方是强势企业,要求执行他们的文本,尽量协商对一些可能会发生歧义的内容加以明确。
2、合同的必要要素必须齐全,其他要素尽量明确,不要忽略细节,如:数量、单价、金额要一一对应,换算一致,且计量单位要明确定无异议。
3、合同金额书写要严谨,既要大写又要有小写,注明币种,确定具体汇率;赊账期限写清确切的天数;付款日期具体写明某年某月某日;明确逾期付款违约金的约定及计算方法,违约后果的承担。
4、明确对方签名人是否为法人或被合法授权的人,存档对方的授权书。签订合同最好双方有权签订人现场签订,并加盖公章,以防止欺诈或合同无效。
5、不要忽视争议处理条款,争议解决方式、地点等的约定要有所考虑有利于自己,避免将来诉讼成本、风险的加大河不可控。
二、赊销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一)、严格执行放款政策
公司的放款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不要随意改变,即使情况变化,也要根据程序修改。
(二)、有效运行内部控制流程
按照工作流程制度,销售、财务、仓库等各岗位各司其职,互相牵制,保证公司销售、收款环节在预定的可控范围内正常运行,及时发现问题,防范漏洞。
(三)、及时记录、归档客户档案资料
整个流程的各个环节会产生一些凭据、单证,应及时审核并据此准确记录,以便客户应收账款的信息能够准确、完整,得到及时反映。相关单据归档保存,其中一些单证是今后主张权利的重要证据,特别要注意这些单据的合法性、关联性、有效性,发现暇疵,及时想方设法补救。
(四)、定时与客户对账
定时与客户对账,这是获得权利证据、时效证据的一个途径,也是可以及时发现客户信用变化的一个途径。
(五)、及时汇集、分析、处理客户信息资料
对客户档案信息定时归集,对客户的应收账款信息的分析要做到清楚明晰,欠款金额、欠款时间、到期时间、逾期时间、回收比例、催收情况等信息一目了然,支持这些信息的相关证据完整准确归档。对信用等级低客户密切留意,随时关注。特别对快到期应收账款重点关注,提前发出到期收账通知。对客户档案的定期整理、分析,可以尽早发现问题,采取对策。
(六)、评估客户信用
定时综合客户信息资料,评估调整客户信用等级,及时调整放款政策。
以上详细列举了赊销合同的重要性以及赊销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此可以在事前、事后都有效的把控住公司的资金风险,使公司的资金处于优良的状态。但是,上述的讲解只是列举了其中的一小部分。如果对赊销合同管理制度有不同的声音或者有其他的理解


·餐饮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餐饮合伙合同范本怎么写? 餐饮合伙合同范本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____,年 龄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________,性 别____...


·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一、阴阳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对阴阳合同的效力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来认定: 一是关于阳合同的效力,基于其没有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依据《民法总则》第143条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二是关于阴合同的效力,因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只要内容合法,不...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什么?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什么?合同的生效时间怎么确定? 一、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是什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


·解除和终止合同有什么区别
      解除和终止合同有什么区别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


·订立合同过程中什么是意向合同?
      订立合同过程中什么是意向合同?意向合同,任务委托方和承包单位事先约定的书面协议。承包单位据此即可开始制造供应品或准备提供服务。当需方的利益要求对承包单位作出有约束力的许诺,从而使工作能立即进行,并且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协商一个确定的合同来满足提出的需要时,即可采用这种合同。写作意向...


·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的规定是什么?合同诈骗和合同欺诈的规定是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买卖双方,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所以,买卖不破租赁是根据当时的交易...


·无偿合同是单务合同么?
      无偿合同是单务合同么?大部分无偿合同都是单务合同,如赠与合同、无偿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但是也存在例外的,如无偿的委托合同,为无偿双务合同。无偿委托合同其受托人的义务跟有偿一样,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等;委托人的义务有支付费用的义务,无论委托合同是否有偿,委托人都有义务提供或补偿委...


·缺一方当事人签字的合同效力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人们越来越重视签订合同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我们也经常会碰到各种各样的合同,比如说劳动合同、购房合同、买卖合同、租房合同等等各种各样的合同。我们都知道,要签订一个合同是需要合同关系双方共同协商之后,约定相关的条文,并且签字,然后该合同才...


·融资居间合同佣金是什么
      融资居间合同佣金是什么 一、什么是融资居间合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后,甲方按照获得的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者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若约定了违约金的还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委托期限到期时,...


·违约解除合同的认定
      合同解除的必要性:1、解除合同能够弥补实际履行制度中的不足2、能够平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3、效率最大化是合同双方进入市场追求的目标之一,合同解除应当更好提高社会经济效率。 合同解除的限制:1、违约方违约主观上并非恶意,“任何人不得因自己的不法行为而获利”,违约方主观上不应有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