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什么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二、无效劳动合同主要表现的方面1、合同主体不合格,是指劳动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劳动法规定的主体资格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主体双方是否具有签约资格,是决定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合同主体不合格,即劳动者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或者用人单位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不真实,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在这种状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其内容基础受外力干涉,故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3、内容不合法或不完整,即合同条款违法或合同缺少法定必备条款。通常表现为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而显失公平或低于法定最低劳动标准,用人单位免除自己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4、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或标准形式。5、订立程序不完备,即订立劳动合同未履行法定必要程序。劳动合同无效分为部分无效和全部无效两种情况,虽然有些时候可能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但一般这种情况下只能认定为部分无效,对于其他有效的内容,还是可以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工伤复发可以开具工伤假条吗
      工伤复发可以开具工伤假条吗可以。旧伤复发休养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规定,工伤职工旧伤复发,经治疗工伤协议医疗机构书面建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享受工伤医...


·劳动争议案件二审诉讼期间可否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财产保全在民事案件有其存在的意义,因案件可能因为...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87条规定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87条规...


·关于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
      工作中发生了意外首先是先进行紧急的抢救之后就是商议工伤赔偿等事宜了,而在进行工伤赔偿时不仅需要双方协商还需提供工商鉴定,这是为了能够更好地确定赔偿款的数目,但是如果涉及到了眼球的损伤,那么关于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您进行解答。 一、关于眼睛工伤鉴定等级标准是什...


·一、员工有工伤经济补偿金有吗?
      一、员工有工伤经济补偿金有吗?只要符合条件就有;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是否能够再取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工伤职工离职时经常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的问题。两者是否可以兼得,应从两种补偿的性质来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是法律规定由用人单...


·逾期未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逾期未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


·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支付双倍工资
      可能有一些法律知识比较健全的劳动者也知道,公司在刚开始和自己建立事实劳动关系的时候,一个月之内没有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是支付的双倍工资作为赔偿的。同理,这部分职工在劳动合同到期以后考虑的一个问题也是,在我国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支付双倍工资? 一、合同到期未续签是否支付双倍工资? ...


·聘用合同终止违约金在何种情况下会产生
      聘用合同终止违约金在何种情况下会产生 一、违约形式 企业 1、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或违反法定或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违约或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不支付或拖延劳动者工资报; 4、用人单位未...


·路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路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在现代这个社会,各种经济交易活动无时无刻不在进行,其中,签订合同是整个活动中最为关键的环节,很多承包工程都是需要签订合同,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很多,比如说路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路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什...


·工程质量鉴定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工程质量鉴定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您都非常清楚的一件事情就是,工程的质量需要工程项目负责人去监督,但是即使是这样还是存在着质量差的工程,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鉴定了,那么,工程质量鉴定程序在我国是怎样进行规定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概况 ...


·一、劳动合同法人签字也具备法律效力么?
      一、劳动合同法人签字也具备法律效力么? 劳动合同中,公司公章和法人的签字有同等的效力,合同上只有法人签字,没有公司的公章,这样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