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险合同生效时间保险公司规定一般是怎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保险合同生效时间保险公司规定一般是怎样的? 一、对于保险生效时间,保险公司一般如何规定?
生效时间有两种:不指定生效时间的,则在签订合同次日生效,如果指定生效日的话,就是在指定日期生效。保险生效时间要根据具体险种、保险公司规定等因素决定。一般情况下,所有保险公司的消费型意外险都是自合同签订起,次日零时生效。健康险存在30-180天不等的等待期。
各类保险生效时间:
1、人身保险生效时间
保险法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2、旅行保险生效时间
旅行保险可以由被保险人自行选择保单生效日期。比如王小姐10月1日要出国旅游,9月20日购买出境旅游保险,那么王小姐可以把该保单的生效时间定为10月1日。
3、健康保险生效时间
健康保险一般会有观察期,生效时间比较久。其中普通住院类医疗保险的观察期一般为30天至90天,部分长期重大疾病保险的观察期可能达到90天、180天甚至1年。需要提醒的是,在观察期中即便发生保险事故,也是无法获得赔偿的,保险公司一般只会退还被保险人保费。
二、保险合同成立是否等于生效?
保险合同成立需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在由代理人展业推销人寿保险的情况下,通常认为投保人递交投保单和交纳首期保费,表示投保人做出要约。保险人可以根据投保单填写的内容签发保单,接受投保人的要约,视为承诺。一般情况下,合同一经成立就生效。保险合同由于其行业特殊性,往往对生效附条件或者期限。其所附的条件成就或者期限到达时,保险合同才生效。对于在保险合同成立后但生效条件未成就或期限未到达时发生的保险事故,我国法律对此时保险责任的承担无明文规定,故对保险公司应否承担保险责任,还须根据投保人与保险人签订的有关合同或其他书面文件中的约定进行审查确定。本案中投保单保险期间一栏中载明:“自本公司收取保费并加盖收银章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该约定可视为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对于收取保费并加盖收银章的次日零时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责任。
综上所述,针对不同的险种,保险合同生效时间保险公司规定是不一样的,比如健康险就需要一段时间的等待期,而意外险则是签订后第二天生效。所以我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要注意区分不同保险的生效时间,不要误认为都是合同成立了就生效的。


·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条件有哪些? 为了使公司规模得到扩大,让公司的股票能够在证券交易所发行和募集,一些公司在达到一定的规定的时候,经过相关单位的批准就可以准备上市,那么,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上市条件是什么?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以下吧! 一、有限责任公司上市条...


·公司法人签字声明不参与公司事务可以么?
      公司法人签字声明不参与公司事务可以么?随着国家新公司法的公布实施,对新公司的设立条件要求更加简单、程序也更加方便,因此,近两年许多新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成立,但有些公司由于设立人不符合政策制度规定,而业务开展又迫在眉睫,因此,发起人请求自己的亲朋好友挂名担任法人代表,那么,公司...


·初创公司融资手段有哪些?
      初创公司融资手段有哪些?一、初创公司融资手段有哪些?1、银行贷款。银行贷款被誉为创业融资的“蓄水池”,在创业者中很有“群众基础”。(1)信用贷款,指银行仅凭对借款人资信的信任而发放的贷款,借款人无须向银行提供抵押物。(2)担保贷款,指以担保人的信用为担保而发放的贷款。(3)贴现贷...


·公司法中小股东的影响有哪些
      公司法中小股东的影响有哪些 一般来说,公司都是有大大小小的股东组成的。通常来说,出资人就是公司的股东,但是出资人所出金额的多少不同,肯定在公司扮演的角色就不一样。一个大型的公司,和正规的公司,是需要遵循股东的各项权益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公司法中小股东的影响有哪些? 公...


·企业拆迁赔偿办法的具体内容
      企业拆迁赔偿办法的具体内容 一、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 (一)是被征收固定资产价值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二)是因征收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


·大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大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是怎么规定的一、大集体企业改制补偿是怎么规定的?1、经济补偿按职工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的,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工作年限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2、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补偿金标准以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单位。职工的月平均工...


·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成立一家公司除了资金要充足之外,还需要有法人和股东的存在,因为这是成立公司最基本的条件,但是有很多的时候您都会公司法人不是很了解,继而促生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我们整理了有关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一、公司法人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是有...


·营改增后,物业管理企业开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作为中国公民,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纳税也是为了保障我们享受更好的基础设施和生活环境。营改增后,发票的开具也相应作出了修改。那么营改增后,物业管理企业开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跟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物业费及水电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区别对待 物业管理公司租赁给其他...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


·公司没有加班费违法吗?
      公司没有加班费违法吗 我国《劳动法》第36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申报纳税?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申报纳税? 一、企业股权转让的概念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