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拐卖儿童罪现在有没有加重处罚的法定情形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拐卖儿童罪现在有没有加重处罚的法定情形

一、拐卖儿童罪现在有没有加重处罚的法定情形?

拐卖儿童罪现在有加重处罚的法定情形,拐卖儿童,有8种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拐卖儿童,有6种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5)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刑事案件审理期限需要多长时间?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如果案件属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或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或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或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1个月。

三、哪些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下列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一)刑事案件对被告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

(二)刑事案件因另行委托、指定辩护人,法院决定延期审理的,自案件宣布延期审理之日起至第十日止准备辩护的时间;

(三)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延期审理建议后,合议庭同意延期审理的期间;

(四)刑事案件二审期间,检察院查阅案卷超过七日后的时间;

(五)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法院决定延期审理一个月之内的期间;

(六)民事、行政案件公告、鉴定的期间;

(七)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八)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由有关专业机构进行审计、评估、资产清理的期间;

(九)中止诉讼(审理)或执行至恢复诉讼(审理)或执行的期间;

其实,现在的法律制度相较于之前,本身就已经加重了对拐卖儿童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人贩子近乎于嚣张的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在国家的严打之下已经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可是在打击人贩子的同时,也提醒各位监护人要尽到自己的监护职责。


·聚众斗殴罪中的持械怎么认定?
      聚众斗殴的情节严重,可以构成犯罪。参与的人员会被处以一定的刑罚。我国法律规定了聚众斗殴罪如果有较为严重的情节,在量刑时应予以加重,其中就包括了持械斗殴。但实践中,持械的认定却不太容易把握,什么样的情况构成持械在实际法院审理过程中又有各种不同的标准。我们为您整理了法律人士对聚众斗殴...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 中国《刑法》第224条关于传销的规定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在《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传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


·绑架勒索罪怎样才成立如何定性?
      绑架勒索罪怎样才成立如何定性? 一、绑架勒索罪怎样才成立如何定性? 绑架勒索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必须是存在着绑架勒索行为,还需要在主观意图上是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具体的认定标准如下所述: 1、绑架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区别;拐卖妇女、儿童罪也可能有绑架的行为,与绑架...


·在我国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什么
      随着人们消费理念的改变,诸如信用卡等支付工具也流行起来,这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生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犯罪分子可能会利用信用卡来实施诈骗,或者当自己的信用卡恶意透支之后也有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那么,到底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什么呢?我们来为您做出具体的介绍。 一、在我国信用卡诈骗罪...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有哪些要件?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有哪些要件?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有哪些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对于人民特别是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会造成危害,也极易诱发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打击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行为,对于维护社会治安,净...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么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后还会判刑么监视居住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是一种刑罚,而且监视居住与是否判刑也没有必然联系。监视居住只是在刑事诉讼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强制措施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犯罪中止能为而不为需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犯罪中止能为而不为需要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犯罪中止能为而不为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一般是以既遂犯罪的处罚,按照犯罪既遂进行量刑,以既遂确定被告人的量刑幅度,犯罪未遂被犯罪既遂吸收,对量刑不产生影响,也不需引用未遂条款,这种情形主要适用于不以数额累计的连续犯。二、犯罪中止的有效性1.危...


·未成年犯罪成年后才抓到怎么处理?
      现在的社会诱惑那么多,未成年心智发展又未成熟,极容易受到诱惑或着他人蛊惑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所以现在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也正在着手改善未成年人的成长教育模式。那么,未成年犯罪成年后才抓到怎么处理?详情请参考下文。一、未成年犯罪成年后才抓到怎么处理?按犯罪时的年...


·单位集资诈骗罪数额为多少构成立案标准?
      集资诈骗属于金融诈骗的一种,按照法律规定,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是集资诈骗罪的主体。在最近几年查处的集资诈骗案中,单位组织进行集资诈骗的情况还是比较多见的,尤其是在重大集资诈骗案中。那么单位集资诈骗罪数额为多少构成立案标准?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这个法律知识。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


·认定虚假出资罪的标准是什么
      在设立公司的时候,发起人或者股东需要按照约定好的数额进行实际的出资,否则就会导致公司设立不成功。但在进行出资的过程中,有的人可能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其实是有可能构成我国规定的虚假出资罪的。判定是否构成此罪,就要做出认定。那么认定虚假出资罪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你做...


·新刑法关于残疾赔偿金是否能够领到?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意外受伤,导致伤残的现象书时有发生的。对于此种情形,一般来说,在经过司法鉴定之后,是可以得到补偿金的。但这是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根据触犯了刑事法律的情形,根据新刑法关于残疾赔偿金是否能够领到? 第一种观点认为应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