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三人共同犯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三人共同犯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理?

一、三人共同犯强迫交易罪怎么处理?

强迫交易有无犯罪集团依据实际情况而定,如果强迫交易罪的犯罪嫌疑人比较多的,组织比较严密的,就有可能是团伙犯罪。首要分子应对该集团经过预谋、有共同故意的全部罪行负责。集团的其他成员,应按其地位和作用,分别对其参与实施的具体罪行负责。如果某个成员实施了该集团共同故意犯罪范围以外的其他犯罪,则应由他个人负责。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强买强卖商品的;

2、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3、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4、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5、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二、强迫交易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是什么?

1、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本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4、主体不同。本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综上所述,市场经济都是自由竞争,任何人不得强迫交易,严重的话触犯行为,三人共同强迫交易,是团伙犯罪,对于这种情况处理,法院要区分主犯和从犯,对于主犯,按照规定的量刑标准执行,刑法上对强迫交易犯罪的量刑最高是七年。


·交通事故赔偿凭证的效力如何认定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会开凭证,那么所开的凭证在什么情况下才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呢?一般情况下双方达成共同协议,所签署的赔偿凭证都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但是由于这种凭证是双方私下开的,难免会引起纠纷。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凭证的效力如何认定?接下来让我们在下文中告诉您! 一、交通事故赔偿凭证效力如...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用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用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


·在我国不交物业费诉讼期限是多久?
      在我国不交物业费诉讼期限是多久?在我国不交物业费诉讼期限是三年,虽然诉讼实效期是三年,但是只要物业公司能提供三年内向业主催交过的证明材料,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


·交通肇事被判拘役缓刑是否有可能
      交通肇事被判拘役缓刑是否有可能 一、交通肇事被判拘役缓刑是否有可能? 有可能缓期执行,根据现行《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误工费是因为在车祸过程中因为受伤而导致的上班时间
      误工费是因为在车祸过程中因为受伤而导致的上班时间损失的一项费用,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要赔偿的,那么怎么样才能要求保险公司来赔偿这一损失了?下面就由本站的我们来为您解答保险涉及误工费需要怎么证明?希望能够为您解答疑惑。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致死私了赔偿应当赔多少?
      一、交通事故致死私了赔偿应当赔多少? 1、处理事故费用。死者的亲属为处理交通事故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亦可向责任人主张,但该种主张应按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


·股权转让谁来交税
      要弄明白股股权转让时谁来交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要搞清楚我国在股权转让时关于税收有哪些规定,需要交哪些税,各种税的税率究竟是多少?通常来说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由转让的一方交纳各种税费。如果转让方是个人,则需由转让方按照20%税率交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情况较为复杂,所需要...


·一、上班途中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一起吗?
      一、上班途中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一起吗?上班途中交通事故赔偿和工伤赔偿可以一起主张。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的,那么劳动者即可以向第三人请求侵权赔偿,又可以向单位请求工伤赔偿。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


·随着道路上机动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居高不小。发生交
      随着道路上机动车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居高不小。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方应该及时救助伤员,并报警,配合交警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可是现实生活中,总有些人在发生事故后,出于侥幸心里逃逸,这种行为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轻微交通事故逃逸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机动车大国,由于机动车基数的庞大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也是一个机动车大国,由于机动车基数的庞大,交通事故基本是每天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的。但是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定责后要如何理赔,如何修车?在生活中很多新手驾驶员都会感到困扰,今天我们就和您普及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如何修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如何修车?车险定损是理赔的关...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新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新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级伤残 (一)、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 1、植物状态; 2、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3、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4、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和小便失禁。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