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案件的办案时限是多长时间?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离婚案件的办案时限是多长时间? 一、离婚案件起诉地点的要求
(一)一般离婚诉讼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 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军婚诉讼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夫妻双方都是军人的,其离婚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夫妻双方有一方是军人的,军人对非军人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文职军人的,即军队文职干部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
4、夫妻双方中有一方是非文职军人,即现役军人的,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
法院审理期限: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核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核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法院第一次审理离婚案件的方式以简易程序为主,这主要是由于婚姻案件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如果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理由不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法院基本会判决不准离婚且诉讼原告若无其他新的诉讼理由必须等待6个月才能提出重新提出诉讼,因此,使用简易程序既可以节省法院的诉讼成本及办案效率,同时也可以节省诉讼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
当然,如果案件本身涉案标的大,案情比较复杂,则在第一次离婚诉讼时,法院一般是会采取普通程序或者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件比较复杂应当适用普通程序,则会将原本的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但是通过对进入诉讼程序的离婚案件的统计,第一次离婚诉讼的审判形式依然还是以简易程序为主。 离婚案件的审理期限在3个月以内的最多,这其实也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有关,由于如果当事人有符合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法定判决离婚的条件,按照现在的司法实践,基本在第一次离婚诉讼时,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相对较小,因此,大多数的离婚案件基本在3个月内就结案了。
通过上述内容可知,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的起诉地,根据实际情况,有的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起诉,有的需要在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至于离婚案件的办案时限,要看走的是什么程序,走简易程序的一般会在三个月结案,采取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结案。


·抚养费的支付范围:失去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
      抚养费的支付范围:失去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支付对于孩子的抚养费用,通常来讲是直到孩子18周岁,有独立生存的能力。具体支付的范围按照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是以子女的实际需要,还有支付抚养费一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实际的生活水平来决定的。也就是说关于抚养费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支付数额...


·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
      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多少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


·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包括哪些条件?
      夫妻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简便的方式,但此时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同时办理了按照相应的流程办理了手续之后,才能结束夫妻关系。那么您知道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而协议离婚的流程是什么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如何界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婚前财产如何界定 (一)、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起诉离婚起诉费谁付?
      一、起诉离婚起诉费谁付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决定。因为离婚案件是根据当事人双方的感情是否破裂而判决的,胜诉方不一定无过错,败诉方不一定负主要责任,因此由人民法院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决定。   二、起诉离婚一般要多少费用   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


·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可以离婚吗
      由于现在不强制要求男女在结婚之前进行婚检了,因此有的人在结婚之后才发现对方原来存在一定的生理缺陷,而这样的缺陷又对夫妻生活造成了影响,因此就想要离婚。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可以离婚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发现对方有生理缺陷可以离...


·离婚后还可以起诉重婚罪吗
      一、离婚后还可以起诉重婚罪吗? 可以的,根据我国刑法87条规定,最高刑五年以下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刑法258条:重婚罪的法定最高刑是2年,所以重婚罪的追诉时效为五年.另须指出的是:在重婚罪追诉时效的确定上,应注意第八十九条的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


·离婚协议书找不到了怎么办?
      这几年以来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我国的离婚率更是直线上升,在离婚时候会遇到诸多的问题纠纷,离婚时的解决处理结果以及判决结果都会在离婚协议书中体现,但是有时候会出现遗失的情况,那离婚协议书找不到了怎么办?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离婚...


·新婚姻法对女人出轨离婚财产分割规定了什么?
      新婚姻法对女人出轨离婚财产分割规定了什么? 婚姻法并没有规定出轨做为离婚和财产分割的条件,所以,离婚财产分割按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财产平均分割的原则进行分割。 新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


·家属应该如何查批捕情况
      一、家属应该如何查批捕情况? 批捕情况有司法机关主动告知家属,在网上不能查逮捕信息,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应当在24小时以内通知家人。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