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般专利权包括发明权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般专利权包括发明权吗?

一、一般专利权包括发明权吗?

专利权的主体即专利权人,是指依法享有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人。专利权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发明人

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性工作的人,例如试验员、描图员、机械加工人员等,均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其中,发明人是指发明的完成人;设计人是指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完成人。发明人或设计人,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集体或课题组。

发明创造是智力劳动的结果。发明创造活动是一种事实行为,不受民事行为能力的限制,因此,无论从事发明创造的人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要他完成了发明创造,就应认定为发明人或设计人。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包括非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和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两类。非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既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也没有主要利用单位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压制。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如果一项非职务发明创造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发明人、设计人共同完成的,则完成发明创造的人称之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全体共有人共同所有。

单位

对于职务发明创造来说,专利权的主体是该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所在单位。职务发明创造,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所称的“单位”,包括各种所有制类型和性质的内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从劳动关系上讲,既包括固定工作单位,也包括临时工作单位。

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

1.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三种情况:

(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在第(3)种情况中,只有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构成职务发明创造:第一,该发明创造必须是发明人或设计人从原单位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第二,该发明创造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联系。

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一般认为,如果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料以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这种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起着必不可少的决定性作用,就可以认定为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对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取得的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所在的单位。发明人或设计人享有署名权和获得奖金、报酬的权利,即发明人和设计人有权在专利申请文件及有关专利文献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按规定向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给奖金;在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单位应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署名权可以通过书面声明放弃。

一般来说专利权和发明权是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对于专利权来说,专利权人是享有该专利的发明权力的,但是一般来说发明人如果没有专利权在手的话,那么其就不能够随意进行相关该产品的发明,必须真的专利权人的同意才能进行发明。


·商标其它类被抢注怎么办
      商标其它类被抢注怎么办商标其它类目如果被抢注商标处于初审公告期,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果被抢注商标已核准注册,可以在该商标注册后五年时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申请;如果被抢注商标属于驰名商标,提出撤销申请的时间没有限制。商标被抢注了可以向注册人提出异议或宣告无效。商标法第三...


·商号权和商标权分别是指什么
      商号权和商标权分别是指什么现在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逐渐加重,对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内容的了解也逐渐深入,那么在了解过程中您一定会对一两个名词产生疑惑,无法正确的判断其真正的含义,接下来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容易混淆的两个名词——商号权和商标权,告诉你他们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商号权 是...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满足的条件是什么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2、创造性:是指同...


·商标侵权如何计算实际损失?
      商标侵权如何计算实际损失?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侵权案件确定赔偿数额时,首先会考虑权利人受到的实际损失。但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很难对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实际损失进行举证,存在着举证难的现实情况。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便需进一步考虑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而侵权人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完全是侵...


·商标权人类型包括哪些,哪些人能成为商标权人
      商标权人类型包括哪些,哪些人能成为商标权人实践中,并不是只有自然人才能成为商标权人。这就说到了商标权人类型的问题了,那到底哪些人可以成为商标人?而在我国法律规定里,商标权人的类型又是怎样的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商标权人的类型有哪些 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规定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规定 一、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规定是怎样的?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时效是两年,具体规定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侵犯著作权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著作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


·驰名商标申请材料有哪些?
      驰名商标申请材料有哪些? 一、驰名商标申请所需材料 1、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 2、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 3、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


·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作用
      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作用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制度。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是权利产生的必要条件。那么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何作用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软件著作权登记有什么作用 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制度。著作权从软件完成之日起就自动产生,登记并不...


·商标代理委托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商标代理委托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商标注册代理合同主体的审查商标注册委托代理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或认可,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组织。商标注册申请人限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以及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未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不能签订商标注册代...


·外观专利保护颜色吗
      外观专利保护颜色吗外观专利保护颜色吗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色彩,不是必须请求保护色彩的。即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的色彩,不属于法定的专利权必须保护的设计特征。只有当专利申请提出请求保护色彩时,所请求保护的色彩才成为专利权保护的一个设计特征。这时,色彩与图案的结合、或色彩与形状的结合、或...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为多少年?
      知识产权诉讼时效为多少年?知识产权诉讼时效为并且三年的诉讼时效,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1、超过三年的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往往是连续的,有时甚至是断断续续的。权利超过三年起诉的,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支付起诉之日前推算三年内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