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怀孕贩毒法律规定的判刑怎么进行?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怀孕贩毒法律规定的判刑怎么进行?

一、怀孕贩毒法律规定的判刑怎么进行?

对孕妇不能适用死刑,但可以适用其他刑罚,如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

一般情况下对孕妇也不采用拘留、逮捕的强制措施,而是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贩卖毒品方式包括哪些?

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 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 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 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 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 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 赊销毒品的;

(7) 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据此,贩卖毒品罪是指贩卖毒品的行为,只要是贩卖毒品,即构成贩卖毒品罪。

犯罪嫌疑人如果只是帮助携带毒品的,只能构成毒品运输的犯罪,不构成贩卖毒品罪,但是如果是毒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贩卖的毒品极其之多,造成的社会危害性非常严重的,人民法院是可以直接对其处死刑的,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如果是犯罪分子本身吸毒的,应当先进行戒毒。


·传播淫秽物品罪中数量如何确认
      传播淫秽物品罪中数量如何确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在我国走私武器、弹药罪怎么罚?
      在我国,法律上是严明规定了禁止贩卖以及走私枪支、弹药等武器的。但是,生活中还是会有很多的非法份子为了赚取更多的金钱,宁愿冒着生命危险去走武器和弹药等东西。那么,在我国如果犯了走私武器、弹药罪怎么罚的呢? 一、走私武器弹药罪怎样量刑处罚 1、根据刑法第151条规定,犯本罪的,处7...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一、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


·刑事案件受理情形有哪些
      刑事案件受理情形有哪些 实践中,有些刑事案件是直接由法院受理的,但是有些却规定由检察院受理。究竟法律规定,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而有检察院受理的又有哪些?我们就这个问题,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 一、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刑诉法第2...


·犯了虚假出资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虚假出资罪既遂一般怎么判?虚假出资罪的判刑标准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


·判决拘役后立刻收监吗?
      判决拘役后立刻收监吗?判处拘役后,一般不是马上进行收监的,而是要等到判决书生效后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九条,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三)最高人民法...


·伤人导致轻伤二级是什么罪
      伤人导致轻伤二级是什么罪1、过失致人轻伤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2、故意致人轻伤严格来讲,这种...


·窝藏罪辩护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由当事人自己书写吗?
      一、窝藏罪辩护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由当事人自己书写吗? 窝藏罪辩护意见认罪认罚具结书能由当事人自己书写,按照《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中的规定来看,犯窝藏、包庇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


·对于中止犯罪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处罚吗?
      对于中止犯罪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处罚吗?可以的;《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根据本款规定,对中止犯的处罚是:(一)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免除处罚;(二)对已经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应当减轻处罚。二、犯罪中止的条款...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四)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


·犯诈骗罪怎样处罚,诈骗犯罪如何量刑
      生活中,为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诈骗行为很多,只不过诈骗数额都比较小,引起的危害后果也不是很严重,大多数的受害人都自己自认倒霉了。实际上,诈骗行为是一种严重的财产犯罪,要受到刑事处罚。那么犯诈骗罪怎样处罚呢?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犯诈骗罪怎样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