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财务独立的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平等分割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财务独立的夫妻双方离婚时财产平等分割吗?如果没有特殊约定就是平等分割的,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入(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二、起诉分割财产的流程(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 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 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等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 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提交纠纷提起的诉讼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现在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也是因为男女双方在经济收入上都完全是平等独立的,很多财务相对独立的夫妻双方在形成婚姻关系的同时,就约定各自保管各自的财产,类似于这种状况,离婚的时候不涉及财产分割纠纷。



·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
      现如今,离婚案件的发生,越来越多,现在人们对离婚案件都习以为常了。家庭的矛盾纠纷可能会导致最终夫妻之间走向离婚,那么要是在女方怀孕的时候男方能否提起离婚离婚需要给离婚赔偿吗?接下来由的我们为您讲解是否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的问题,请您阅读!一、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


·一、开设赌场罪会没收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开设赌场罪会没收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会; 法院判罚金,是针对被告个人的。丈夫犯罪,被判罚金,追缴的时候只能强制执行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有证据证明确实属于妻子一方的财产(比如公证过的),是不会被强制执行或查封的。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条文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案件里面所涉及的阿绿关系是很多的,最常见的就是财产的分割,我国相关法律也进行乐规定,那么夫妻离婚财产分割最新条文是怎样的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转移如何处理
      在了解了婚姻法中对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后,也有个人对财产分割不利于自己的一方作出转移财产的行为,利用隐藏转移的手法使自己在离婚后得到更多的财产,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得不到支持的,并且在问题处理的过程中一经查实必会得到处罚,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新婚姻法离婚财产转移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


·丈夫有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
      丈夫有外遇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1)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


·一方抚养费不给足,抚养权是否可以变更?
      抚养孩子是作为父母的法定责任,与其说抚养权是一种权利,倒不如是一种义务,在离婚时未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按期足额的向对方支付抚养费。但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一方经济条件发生变化,在一方抚养费不给足的情况下另一方该怎么办? 一、一方给不足子女抚养费怎么办?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


·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
      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在离婚案件中,子女的抚养权是必争的问题,那么想要了解离婚后12岁女儿谁抚养这类问题,我们先明白对于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时候,法律也会根据子女的实际年龄不同,处理的结果也会有所不同。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的决定权 由于十周...


·一、夫妻离婚的抚养费怎么规定的?
      一、夫妻离婚的抚养费怎么规定的? 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 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在当今社会有关社会抚养的问题日益严重,那么什么是社会抚养费?
      在当今社会有关社会抚养的问题日益严重,那么什么是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社会事业投入,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那么问题来了社会抚养费属于行政处罚吗?今天给您介绍一下。 一、社会抚养费概念简述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


·离婚夫妻分分财产怎么办
      离婚夫妻分分财产怎么办 规定是,属于婚后取得财产就是婚后共有财产,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该财产登记在夫妻俩谁名下,都是一人一半权益。 属于法律规定的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婚姻法具体规定为: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


·夫妻生前立遗嘱怎么写?
      夫妻生前立遗嘱怎么写? 一、夫妻二人同时立遗嘱怎样写 签订好协议,到公证处公证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