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孩子参与家庭财产分割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孩子参与家庭财产分割吗?不参与,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是基于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或者其他途径得到的譬如工资,利息,奖金,房租,股票收益等等收益获得的实物或者货币形式的财产性物质。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的 所有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当然有一方明确表示放弃的除外 ),分割是夫妻双方的事 无关第三人(包括成年或者未成年)。当然如果是夫妻双方和自己的的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没有分家的,首先要理清属于子女的财产后再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这实际上是 家庭财产的分割 不是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 所以 成年孩子是 不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要明晰。二、财产分割的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夫妻双方在离婚时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法的分割处理的,特别是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上,可以通过举证的方式来进行证明处理,但与子女是没有关系的,另外在离婚时还需要对子女抚养权情况以及抚养费支付情况进行认定。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在离婚时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也需要进行分割。可是,很多人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的内容不是很了解。那么,新婚姻法非法同居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同居期间财产的归属如何认定 同居后的财产归属方法...


·检察院起诉书能否给被告人家属 有哪些内容
      检察院起诉书能否给被告人家属 有哪些内容当检察院在所有事情经过都调查清楚之后认为被告人有犯罪事实的,检察院会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对于起诉书要按照规定的格式来书写,很多被告人的家属想要拿到检察院起诉书但是不知道检察院起诉书能否给被告人家属,下面由我们为您解答此问题。一、检察院起诉...


·一、第一胎昆明非婚生子女应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
      一、第一胎昆明非婚生子女应缴纳多少社会抚养费?第一胎昆明非婚生子女应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在法律中并没有明确的征收数额的规定,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


·男方争取抚养权怎样搜集证据
      我们发现,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其实很容易出现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情况,既然离婚夫妻无法协商处理抚养问题,就只好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官依法作出判决。作为男方在争夺抚养权的时候也是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究竟男方争取抚养权怎样搜集证据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后男方如何争取...


·我国的离婚方式有哪几种
      夫妻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也是需要按照《婚姻法》中的规定办理了相应的离婚手续之后才行。而此时就需要离婚夫妻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恰当的离婚方式。那究竟我国的离婚方式有哪几种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我国的离婚方式有哪几种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


·分居两年离婚需提供哪些证据
      夫妻双方虽然存在着分居的事实,但当对方否认、而自己没有证据时,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法院对分居事实将不会予以认定。那么夫妻分居两年离婚需提供哪些证据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分居两年离婚需提供哪些证据 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如下: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


·打离婚官司一般多久判离婚
      夫妻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最终其实不是一定就会判决夫妻离婚的。但对于当事人而言,肯定是能够离婚是最好的了。因此,也就有人在问打离婚官司一般多久判离婚。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打离婚官司一般多久判离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人...


·军人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军人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一、军人如何办理离婚手续1、夫妻双方都是现役军人的(1)由当事人所在单位领导或政治机关应当进行调解;(2)调解无效,并符合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条件的,由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后,方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或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在夫妻都是现役军人的情况下,自愿离婚或一方要求离婚,都...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一、什么情况下无需返还彩礼 现在结婚之前男方都会给女方一些彩礼作为诚意 ,那要是在以后离婚的时候彩礼是否要归还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


·达成离婚调解书可以反悔吗
      达成离婚调解书可以反悔吗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协商,达成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后,终结诉讼程序的活动。调解书是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既是对双方当事人协商结果的记载,又是对人民法院确认当事人调解协议的证明。我国民事...


·离婚女方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一、离婚女方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女方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一、离婚女方能要精神损失费吗? 离婚满足法定条件的女方才能索要精神损失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