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保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保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保理专项法律服务合同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保理合同涉及保理商与债权人、保理商与债务人之间不同的法律关系。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基础合同是成立保理的前提,而债权人与保理商之间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则是保理关系的核心。在合同效力上,只要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均应当认定有效。

在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方面,法院应当以当事人约定及《合同法》中有关债权转让的规定作为法律依据。债务人收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应当按照通知支付应收账款。当然,债务人依据基础合同享有的抵销权及抗辩权,可以对抗保理商,但保理商与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保理合同纠纷的案由

相对于传统合同类案件而言,保理合同案件属于新的案件类型。由于《合同法》未就保理合同作出专门规定,其属于无名合同,加上现行的案由规定中并没有专门的“保理合同”,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对于案由的确定法不一,主要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合同纠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债权纠纷等。

保理法律关系的实质是应收账款债权转让,涉及到三方主体和两个合同,这与单纯的借款合同有显著区别,故不应将保理合同简单视为借款合同。在保理合同纠纷对应的案由方面,最高人民法院已将此纳入到新修订的案由规定中予以考虑,在新的案由规定尚未出台之前,可将其归入“其他合同纠纷”中。

三保理合同的管辖

当保理商与债权人之间就保理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发生争议,当事人起诉的,应根据保理合同的约定确定管辖。当合同没有管辖协议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债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同时债权人不履行回购义务,导致保理商无法追偿保理融资款,此时管辖法院要具体进行分析。

1、仅以债权人为被告

管辖的确定应依据保理合同的约定,没有约定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仅以债务人为被告

《民诉解释》第三十三条规定:“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因此,除非债权人和债务人另外签订管辖协议 ,或者保理合同重新订立了管辖协议且债务人同意受其约束外,可以依据基础合同的法律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

3、同时以债权人和债务人为被告

此种情况较为复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商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保理业务中基础合同是保理合同的前提,但是二者并非主从合同关系,而是相对独立的两个合同。但是基础合同与保理合同具有密切联系且可能相互重叠,因此通常进行诉的合并。

此时出现的问题是,以基础合同确定管辖,还是以保理合同确定管辖?对此司法实践中处理不一,天津市作为商业保理试点地区之一,以基础合同确定管辖;北京、江苏等地则都有以保理合同确定管辖的案例;还有的裁决认为基础合同与保理合同约定管辖不同,不进行合并审理。笔者倾向认为以基础合同确定管辖。

保理合同一般是以债权债务的合同为前提的,一般保理合同不是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所以合同一旦成立就依法的生效了,如果合同没有法律规定的五十二条的无效内容的,合同对于双方当事人都是有法律的约束力的。


·股权转让协议盖公章还是合同章?
      股权转让协议盖公章还是合同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出于股权治理的需要,为了优化股权结构,经常对外转让股权。双方会签署一份股权转让协议,规定好股权转让的各种注意事项,并且最后盖章确认。只有双方都签字盖章,协议才可生效。那么股权转让协议盖公章还是合同章?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
      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合同取消,即合同解除,是基于一方或者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双方的合同关系立即终止或发生在将来的终止。那么,很多人都想知道,合同解除后,合同中有关违约金条款是否还有效呢?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合同取消违约金怎么算? 一、解除合同条件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


·合同的签订日期没写有效吗 ?
      合同的签订日期没写有效吗 ?一、合同的签订日期没写有效吗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


·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条件?
      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条件有哪些 一、赠与合同不可撤销条件有哪些? 1.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


·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人们在订立合同时可能会采取书面的形式,也可能会采取口头形式。而在当今电子日渐发达的条件下,还出现传真形式的合同。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当事人通过传真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有效,那么从传真本身的性质来看,传真合同必然会存在一定的风险,那么应该如何防范传真合同的风险呢?对此,本文...


·委托辩护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委托辩护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一、委托辩护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委托辩护合同样本如下: ( )律刑字第 号 委托人因被告人涉嫌 一案,特委托律师事物所律师出庭辩护,现经双方协商,兹订立下列条款: 一、律师事物所指派律师担任被告人第审辩护人,依法出庭辩护。 二、根据律师业务...


·转包合同的效力?
      转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一、转包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1、我国农业法第十三条规定:在承包期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转包所承包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也可以将农业承包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者。 2、根据建设部、国家工商局《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16条的规定,承包方...


·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
      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一、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按合同规定一般可以提前一个月辞职,辞职前交接给相关工作人员交接工作要做好就可以了。二、如何证明劳务关系?(一)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
      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 签订合同对于很多人来说比较熟悉,因为在生活中以及工作中签订合同的场合非常多,对于工作者来说主要的一个合同就是劳动合同,在平时的时候还会出现货物的的运输承包合同,书写的时候要依法来书写,那货物运输承包合同怎么写?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货物运输...


·如果合同对方违约怎么赔偿?
      如果合同对方违约怎么赔偿?一、如果合同对方违约怎么赔偿 1、依据当事人是否有约定违约金,分为约定赔偿和法定赔偿 约定赔偿包括两种情形:当事人在合同约定赔偿的条款,另一种是合同没有约定,但合同成立后达成赔偿的协议。 2、约定赔偿 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


·签订实习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签订实习合同注意事项包括什么 1、实习期内工作时间的约定。可约定每日不超过8小时,如确因特殊情况超过8小时的,应约定相应的加班时间和报酬。 2、实习期间实习报酬的约定。虽然实习期内实习生的报酬不受最低工资标准的约束,但实习生与单位可以约定一定的报酬或者补助,并且最好是明确约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