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未遂如何认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未遂如何认定?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未遂的认定是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但是,该《解释》并未规定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具体情形。至于何为情节严重,该《解释》虽未明确,但可参照该《解释》第一条对“情节特别严重”的界定。同时,由于诈骗罪和盗窃罪同属侵犯财产型犯罪,刑法条文中,也是将数额巨大与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与情节特别严重相并列,可见其立法的精神是一致的。二、诈骗罪的定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三、诈骗未遂的定罪(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了: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二)“数额巨大”是指诈骗公私财物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2、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3、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像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电信诈骗这样的一种行为是比较常见的,因为现在我们国家在电话这方面管理,比如说一个号码信息方面的个人隐私的泄露还是比较严重的,这就给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刑诉的管辖权转移是什么意思?
      一、刑诉的管辖权转移是什么意思? 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上级人民法院。就管辖权转移的实质而言,是对级别管辖的一种变通和补充。《民事诉讼法》第38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


·刑事诉讼法期限起算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期限起算是怎样的?在案件发生后,办案人员需要审理案件,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无公正的待遇,为了办案效率的提高,避免不必要的冲突,我国制定了相关的刑事追诉时效制度,刑事诉讼是有期限的,那么刑事诉讼法期限起算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就给您具体做个介绍。一、刑事诉讼法期限起...


·绑架罪变成非法拘禁罪的辩护要考虑几个方面因素?
      绑架罪变成非法拘禁罪的辩护要考虑几个方面因素?要考虑2个方面因素。第一,从客观行为上看;第二从主观心态上看,非法拘禁要求是要侵害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而绑架罪是要以勒索财物为目的或者提出其他要求为目的。非法拘禁行为和绑架行为都是要控制受害人的人身自由的,不论是否使用暴力。第一,从客...


·刑讯逼供罪的立案侦查部门是哪个
      刑讯逼供罪的立案侦查部门是哪个 一、刑讯逼供罪的立案侦查部门是哪个? 刑讯逼供由检察院立案侦查。刑讯逼供主要适用于国家工作人员,通常出现于审讯过程中。 1、刑讯逼供过程中致人死亡的,属于故意杀人行为,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为刑讯逼供致人死亡,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客观特征...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什么
      许多大学生在大学期间就可以准备很多考试,比如升学考试或者公务员考试等,在他人辛勤准备考试的期间却总是有人通过关系毫不费力的就考上了公务员,这是在社会中严重不公平的现象,那么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构成 罪体 主体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该怎么判刑
      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判刑标准: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新减刑假释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2014年的时候,最高人民法院针对减刑和假释做出了相应的法律规定,有利于司法实务中,关于减刑和假释案件审理的进行。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相关的规定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程序,确保减刑、假释案...


·认罪态度不好会重判吗?
      认罪态度不好会重判吗?根据我国的刑法,态度不好并不是加重刑罚的情节。加重刑罚的法定情节早已规定在刑法总则中,是累犯、教唆等。一般而言,“认罪”是指犯罪人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明示或默示承认自己已经做出某种带有犯罪性恶劣行径的行为。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主观方面,犯罪人认识到...


·我国关于肇事逃逸罪是怎么规定的
      我国关于肇事逃逸罪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我国公民都能够在日常驾车的过程当中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可以说最起码能够很大程度的减少因为人为的原因造成的一些重大的交通事故。虽然在很多人看来,好像现在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总是难以避免的,问题是在造成交通事故以后,司机本人千万不...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条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应予立案追诉。使用盐酸克仑特罗(俗称"瘦肉精")等禁止...


·容留吸毒罪能判拘役吗?
      容留吸毒罪能判拘役吗?1、容留吸毒罪能判拘役,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容留吸毒罪也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具体缓刑的适用条件如下:1、对象条件: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人。(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