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有的夫妻可能会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想要假离婚,但此时却是真的去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这种情况下,假离婚就有可能演变为真离婚。若假离婚变真离婚的话,那么此时夫妻财产该怎么处理呢?以下是我们带来的具体介绍。
一、假离婚变真离婚财产怎么办

(一)因为购房政策假离婚了,还是夫妻吗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因此,依据法律规定,双方自愿离婚,在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并领取离婚证的,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即时产生法律效力,双方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法律认定离婚采取形式主义,只要双方领取了离婚证即为离婚,不论双方离婚原因和离婚后是否实际分居或分割财产。
(二)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一方出轨法律上怎么认定
上文说过,领取离婚证的男女在法律意义上已经不再具有夫妻关系,双方不再负担有忠诚义务,所以所说的“出轨”只是道德义务上的说法,法律不予认定出轨。
(三)离婚后仍共同生活的,双方财产如何认定
依据夫妻关系自离婚时正式解除,离婚之后双方各自收入均属于个人财产,离婚之前的夫妻共同财产依照离婚登记时双方的约定或递交婚姻登记机关的财产分割协议书确定分割。
二、离婚后如何恢复婚姻关系
《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依据规定,离婚后恢复婚姻关系的方法仅只能再次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完成,这也是我国对于身份关系认定形式主义的又一体现。实践中的假离婚具体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夫妻对外宣称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但实际没有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而另一种,则就是既对外宣称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同时也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其实在后者的情形下,很容易让假离婚变真离婚,对其中一方来讲,势必就会损害其合法的利益。因此,我们建议,不管怎样都不要想通过假离婚来办什么事情,这样有很大可能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陕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陕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什么? 陕西社会抚养费征收的标准是不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以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县、市、区城镇居民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所在地的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


·夫妻共同财产转让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吗?
      夫妻共同财产转让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转让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吗? 夫妻共同财产转让必须经过双方同意,具体的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应...


·结婚照可作重婚罪的证据吗?
      一、结婚照可作重婚罪的证据吗?结婚照不可作为重婚罪的证据,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


·双胞胎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双胞胎抚养权及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


·性冷暴力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
      在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案件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所占的闭比例是比较高的,就司法实践来说,诉讼离婚的理由是比较多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性冷暴力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若长期遭受到性冷暴力,有哪些危害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性冷暴力是不是可以起诉离婚? 性冷暴力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一、夫妻离婚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夫妻离婚争取小孩抚养权应当尽量向法官展示,孩子如果跟随自己的生活的话,会比跟随对方生活的更加好,在这种状况之下就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说自己的经济条件方面状况的证明,还有一些具体的基本情况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


·私生子向亲生父母索要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私生子向亲生父母索要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父母给子女抚养费是源于两种原因:第一,血亲原因。也就是说,父母生下来孩子,父母就得对尚未成年的子女进行抚养,这是天生的义务,同时也是法律的义务。父母对自己的亲生骨肉不尽抚养义务的话,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通的;第二,法律原因。也就是说...


·一、抚养费男方应该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一、抚养费男方应该给多少 1、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抚养费给多少,具体数额如何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


·夫妻一方出轨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出轨行为的,并不一定就会构成法定的过错行为,除非是属于与他人同居或重婚的情况。那么夫妻一方出轨离婚后财产怎么分呢?请跟随我们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一方出轨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与其他原因导致的离婚一样,有外遇导致离婚时财产...


·要求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可以吗?
      要求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可以吗? 这个一般是按月支付抚养费,一次性支付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的。 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付清。 法律法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603次会议讨论通过)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离婚和无效婚姻区别有哪些
      离婚和无效婚姻区别有哪些 无效婚姻与离婚存在相似之处:首先,两者都是解除男女同居关系的法律制度;其次,在无溯及力的无效婚姻的场合,两者都是仅向将来消灭婚姻的效力,无效婚姻的子女和财产适用离婚的有关规定。无效婚姻与离婚仍然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制度,区别在于: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