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哪些行为属于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侵犯企业名称权的行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名称权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第二,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第三,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称权。这其中主要包括两种情形:1、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企业名称权是一种独占使用权,除企业自身外,其他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不得使用该名称,否则构成侵权。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权的行为以冒用他人企业名称和盗用他人企业名称两种较为典型。冒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冒充他人企业名称,而为自己企业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即冒名顶替;盗用他人企业名称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以他人企业名称进行营利活动,给权利人带来不利益的行为。其次,行为人故意将自己的企业名称与他人的企业名称相混同,给企业名称权利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行为也是非法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侵权行为。2、不使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行为。企业名称经部分或整体转让后,受让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使用他人企业名称,应当使用而未使用的行为同样是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的行为。第四,非法干涉企业转让名称权。企业名称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具有财产的可转让性。按照《企业名称管理规定》第23条规定,“企业名称随企业或者企业的一部分一并转让,企业名称只能转让给一户企业。企业名称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或者协议,报原登记主管机关核准。企业名称转让后,转让方不得继续使用已转让的企业名称。”因此,企业名称转让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得非法干涉。二、对侵犯企业名称权的救济企业名称权因登记而创设,可据以排斥他人使用同一名称经营相同业务。擅自使用他人已经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或者有其他侵犯他人企业名称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或者请求主管机关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如有损害,该企业名称权享有人可以请求赔偿。被侵权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选定了企业名称权之后,如果没有经过登记公示,那么就不能取得专有使用权,此时对交易安全也存在不利因素。企业名称在经过核准登记注册后方才能使用,而享有的专用权,也限于规定的范围内。此外,要注意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有特殊需要的情况下,经过有关部门的核准,企业也可以在规定的范围内使用一个从属名称。



·企业停薪留职协议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不光机关事业单位,可以办理停薪留职,企业也可以进行停薪留职的办理。但通常情况下,企业职工停薪留职的原因一般是由于员工自身方面的原因,当然如果公司经营当然存在问题,也可能会存在这种情况,因为公司的原因停薪留职的办理需要我们慎重考虑。在下文中,我们为您介绍企业停薪留职协议内容...


·公司签订合同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签订合同流程是怎样的? 在实践中,许多公司之间、公司与个人之间、公司与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之间都会因为经济交往而签订合同,将双方的合作意愿落实到纸面上,并签字盖章,用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约束双方遵守承诺。那么,公司签订合同流程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你讲解。 一、公司签订合同流...


·创业公司常见的公司法律问题 近些年随着创业的兴起,一大批初
      创业公司常见的公司法律问题 近些年随着创业的兴起,一大批初创公司诞生。那么在这些公司运行的同时是需要遵守法律的。有不少的创业朋友在创业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由于自身的法律知识不足,所以造成了很多的不必要的麻烦。对公司的发展造成了一系列问题。今天我们为您收集整理了关于创业...


·公司法股东收益权的规定是什么
      股东收益的这种问题很明显在公司刚开始创办的时候是没有办法预知的,这也就只能看各位股东自己的投资眼光了。但是公司的各位股东对公司的资产收益和负债问题是有权利过问的,股东的实际收益是要在年底财务部作出所有的核算以后才能够计算出来的。身为公司的股东都有必要知道公司法股东收益权的规定是什...


·公司法规范哪些内容是强制性规范?
      我们在日常的生产经营中,要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要求进行生产。《公司法》是对企业经营中的相关内容做了一定的要求,对相关的制度进行了一定的约束和规范,为了让生产经营活动更加的规范化和合理化。公司法规范哪些内容是强制性规范?一般出现如公司法表述为:“不得”、“应当”、“必须”等,该规范绝...


·三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三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一、三人合伙开公司需要注意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


·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要是股东么?
      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要是股东么? 一、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要是股东么?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执行董事并不一定是股东,执行董事一般是由公司的经理担任,依据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


·电镀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电镀企业拆迁补偿有哪些? 一、企业拆迁补偿费用 主要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 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一般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可酌情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


·通常国有企业裁员怎么补偿 一、通常国有企业裁员怎么补偿?
      通常国有企业裁员怎么补偿 一、通常国有企业裁员怎么补偿? 国有企业依法裁员的通常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公司法人格否认是什么?
      公司法人格否认是什么?公司法人格否认实际上是指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法人格否认是为了保障公司债权人及社会公益群众的的利益,对于公司法人格既是为了保障社会公众的利益也是为了督促有些公司股东对于一些滥用权力的做法而做出一些警醒。我们就需要了解公司法人格否认是什么意思。适用范围(一)适...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0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为正确适用《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