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仓储合同违约金和仓储费是否同时支付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仓储合同违约金和仓储费是否同时支付可以同时支付,仓储合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支付违约金,损害赔偿,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仓储合同当事人签订合同时候协商确定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二、仓储合同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1、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从性质上而言,违约金是“损失赔偿额的预定”,具有赔偿性,同时,又是对违约行为的惩罚,具有惩罚性。在仓储合同中,赔偿性违约金是指存货人与保管人对违反仓储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而做出的预定的赔偿金额。当一方当事人违约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某种程度的损失,而且这种数额超过违约金数额时,违约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实行赔偿,以补足违约金不足部分。惩罚性违约金,是指仓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违约后,不论其是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都必须支付的违约金。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两种。法定违约金是指法律或法规有明确规定的违约金。根据法律、法规对违约金的比例是否有明确规定,法定违约金又可分为两种。一是固定比率的违约金,即有关法规具体规定了违约金的交付比率;一是浮动比率的违约金,即有关法律只规定了违约金上下浮动界限的百分比,具体比例由当事人在此范围内约定。对于仓储合同,我国法律只规定了固定比率的违约金,而没有规定浮动比率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指仓储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的违约金。约定违约金是仓储合同当事人的自主意思表示,没有比例幅度,完全由存货人与保管人协商确定。但是,当事人约定违约金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过高会加重违约方的经济负担,过低又起不到其应有的督促当事人履行合同的作用。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发生冲突时,应当是约定违约金优先适用,但在充分尊重约定的前提下,依诚实信用及公平原则,国家对约定违约金进行适度干预也是完全必要的。2、损害赔偿损害赔偿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下,在违约方履行义务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后,在对方还有其他损失时,违约方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作为承担违反合同责任的形式之一,损害赔偿最显著的性质特征即为补偿性。在合同约定有违约金的情况,损害赔偿的赔偿金是用来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如果违约金已能补偿经济损失,就不再支付赔偿金。但是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只要造成了损失,就应向对方支付赔偿金。由此可见,赔偿金是对受害方实际损失的补偿,是以弥补损失为原则的。违约金的问题只要自己按照有关合同的协议进行处理就可以,但是在仓储费的问题上,需要自己灵活地应对,一旦自己的问题处理存在程序上的失误就会导致自己的问题处理有着较多的纷争,不过协商是此类问题处理的核心,只要当事人方式得当就可以解决。



·合同纠纷诉讼举证责任谁承担
      合同纠纷诉讼举证责任谁承担 当事人在合同纠纷诉讼中,双方要各自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在待证的事实真伪不明时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通俗的说,如果当事人对某一事实承担举证责任的话,如果其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该事实,那么法官就会推定该事实不成立。 根据我国《最高...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保证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根据《担保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保证合同包含如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的期间;(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二、...


·已经履行的合同章是假的怎么办
      已经履行的合同章是假的怎么办一、已经履行的合同章是假的怎么办在一般情况下,利用假公章签合同是一种合同欺诈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合同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


·合同有效与生效是一个意思吗?它们有什么区别?
      合同有效与生效是一个意思吗?它们有什么区别? 在我们的一生之中会签订无数的合同,工作要签劳动合同,购房要签购房合同等等。但是即便是与合同打过很多回交道了,很多人仍然分不清合同有效与生效。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讲合同有效与生效是一个意思吗?合同有效与生效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


·协商一致解除买卖合同可以吗?
      协商一致解除买卖合同可以吗?可以的,约定解除其灵活性一般较强只要不违反法律 或者行政法规效力性的禁止性规范,只要不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一般都可生效。双方约定解除的自双方约定解除的合意发生之时即产生效力。违约只是条件之一,具体需要看合同类型,比如买卖合同双方不存在违约,但合...


·合同到期13薪是否能够拿到?
      在愿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期限满了之后。用人单位视可以和劳动者续签的。当然有的劳动者不愿意续签也是可以辞职的。很多人关于合同到期有许多的疑惑,比如说合同到期13薪是否能够拿到?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在我国社保补缴是否能退款? 要看1...


·构成合同诈骗的有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构成合同诈骗的有有哪些 合同诈骗罪的行为方式有哪些在我国,合同诈骗的行为其实是有可能被认定为合同诈骗罪的,不过此时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那实践中,究竟法律规定的可以构成合同诈骗的有哪些呢?对此,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构成合同诈骗...


·解除合同合同书的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解除合同合同书的范本需要包含什么内容?解除合同合同书的范本需要包含的内容有:解除合同的原因;解除合同的具体时间;甲乙双方同意对于合同订立、执行过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损失自行负责担;甲乙双方都保留通过诉讼解决本合同争议的权利等。具体的范文在正文中会给出参考。二、解除合同协议书的范本...


·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是怎么规定的?不动产合同生效时间的法律规定 一、不动产抵押合同在成立时生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


·签订合同多少天之内可以毁约吗?
      签订合同多少天之内可以毁约吗?签订合同后不可以毁约,否则要追究违约责任。合同违约是指违反合同债务的行为,亦称为合同债务不履行。这里的合同债务,既包括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又包括法律直接规定的义务,还包括根据法律原则和精神的要求,当事人所必须遵守的义务。仅指违反合同债务这一客观...


·网上签订的合同有效吗,都有哪些法律依据
       随着我国的水会不断的发展,我国的信息话不断的进步。我国的合同形式越来越多,在网上也来可以进行相应的合同签署。那网上签订的合同有效吗,都有哪些法律依据。下面我们就这类问题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