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动产质押合同担保期限怎么确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动产质押合同担保期限怎么确定?依据担保合同确定,质权是属于物权的范畴,本身并无时间限制,质权从质押物交付之日起生效。质押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物的担保期限,在超过担保期限或担保债权已消灭的情况下,质押担保解除,质押人可以要求质押权人归还质押物。二、质押合同的内容是什么?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与数额 被担保的是金钱债权、特定物给付债权还是种类物给付债权等等。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是指主债权以金钱来衡量的数量,不属于金钱债权的,应当明确债权标的额的数量、价款,以明确实行质权时,就质物优先受偿宾主债权的数额。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的规定,主要是为了明确质权发生的依据,同时也确定了质权人实现质权时,应质物优先受偿的主债权范围。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指债务人清偿债务的时间。质押合同订立并生效后,在主债务人债务清偿期届满前,质权人直接享有的只是占有质物的权利,其优先受清偿的质权虽然已经成立,质权人实际享有的只是期待权,质权人就质物的变价实现其质权,必须等到债务人履行期届满且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时才能进行。3、质物的状况。质物的状况是指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现状。质物的名称是要说明用于质押的动产为何物。因为在债务人履行债务后,质权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出质人,就是在质权实现时,也要实行质物的变价。所以,为避免于返还质物或实现质权时,就质物的状况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当在质押合同中具体明确质物的状况,不仅要说明质物的名称,而且要说明质物的数量、质量与现状。4、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因此,出质人欲适当减轻自己的担保风险,可以与质权人约定仅就主债权或仅就主债权的一部分等内容提供质押担保。5、质押移交的时间。由于只有当出质人将质物移交于质权人占有时,质押合同才算生效。若质押合同不记载质物移交的时间或者记载得不明确,则质押合同虽已成立,但若债务人或第三人迟迟不移交质物,则质押合同没有生效。6、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出质人与质权人还可以在质押合同中记载其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只要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谷,均对双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担保人在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或者是逃避债务时,债权人是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进行追偿的,担保人是不能逃避的,因为担保人与被担保人,即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订立了担保合同,但是担保人在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是可以向债务人进行追偿的。



·商铺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
      商铺买卖合同应该怎么写? 投资商铺其实也是当下比较流行一种投资方式,从另一个方面来看,能够买得起商铺的必然也是有钱人,毕竟现在在我国大多数城市中的商铺价格都是偏高的。而在买卖商铺的过程中,自然也要尽可能的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才行。这主要就体现在了商铺买卖合同的签订上面,那么该如...


·签订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定吗?
       签订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可以主张违约定吗?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条款,若合同向对方违约,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相关条款主张违约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


·合同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有那些?
      合同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有那些?(一)、一般而言,合同成立要件有三:(1)当事人意思表示须一致,即合意,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凡意思表示不一致,即虽经协议但未达合意者,合同不能成立。(2)合意则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仅有一方当事人是不可能产生合意的,因而也就不可能成立合同。...


·2023合同成立有哪些要素
      合同成立有哪些要素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商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体与合同主体是不同的,合同主体是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他们是实际享受合同权利并承担合同义务的人。2、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


·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
      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现实生活中,不少合同都会出现一方甚至双方都违约的情况,既然有违约行为,那么就要对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对此实践中的案例是多不胜数的,下面我们带来合同违约责任的案例两则,帮助你了解相关知识。一、案例案情介绍案例一:甲公司(委托方)与乙公司(承揽方)签定中央空...


·留学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留学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目前留学成了许多年轻人的选择。在国外留学可以享受到与国内不同的教育方式,对于留学生来说是有一定好处的。除了通过考试被国外大学录取外,委托中介办理留学也是出国留学的一个途径。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由于留学合同而引发的纠纷。那留学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


·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约定最高是多少?
       一、合同中关于违约金约定最高是多少? 在合同违约金中,数额幅度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遵循以下几点: 1、约定违约金。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的,一般以合同约定为准; 2、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


·合同主体有哪三种2023
      合同主体有哪三种《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按照这一规定,订立合同的...


·无效合同处理原则是什么
      无效合同处理原则是什么 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合同,必须满足主体合格、意思真实、内容不违法等三个条件,任何一个条件的违反将可能导致合同无效。那么要是合同无效的话该如何处理呢,有什么处理原则?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可导致合同无效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法定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法定合同生效要件是什么,内容有哪些 一、法定合同生效要件哪几种? 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或登记的合同。对此<合同法解释>第9条规定:“依照合同法第44条第2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


·合同纠纷保存证据怎么操作
      处理合同纠纷的过程中,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这样最后才有可能比较好的维护自身权益。证据在收集了之后,就会涉及到保存的问题。那么合同纠纷保存证据具体是怎么操作的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合同纠纷保存证据怎么操作 举证责任决定的是当事人要保存证据的重点范围,证据种类决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