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交通事故是否赔偿误工损失?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交通事故是否赔偿误工损失?交通事故是赔偿误工损失的,因为本来误工的费用赔偿的话,就是我们国家所规定的,需要进行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范围当中的一个重要的项目,而且通常情况下误工费用它的计算的具体金额都是比较多的,所以对于当事人一定要积极维护权益。误工费根据实际误工损失计算的,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可能以同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现行标准是32元一天,营养费是没有具体标准的,但是需要医院医嘱注明加强营养才可以,具体多少由法官酌情衡量。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众多,请准备好相应的证据,无论是和保险公司协商还是通过法律,都是需要证据来处理的二、交通事故工伤误工费如何计算?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当发生一些身体受到伤害的时候,尤其是对于骨折来说,那么就需要日后一个不断的调养的过程,而这个过程的话肯定需要支付一定的营养费用,他人所造成的伤害的话,是对这个部分有法官进行一个酌情的判决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交通事故所导致的伤害不仅仅是一种肉体方面的,而且更多的是精神损害,因此在这种情况之下,有些人想要索赔,精神方面的赔偿金当然也是可以的,不过具体是否能够得到的话还要看给自己精神造成的损害程度。



·一、交通事故没有住院?
      一、交通事故没有住院有哪些赔偿 1、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伤者没有住院治疗的,一般应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 2、如果对方为机动车且负有事故责任的,则因赔偿金额较小,可由对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全额进行赔偿。 3、如果协商不成的,则伤者可以向法院起诉对方及其...


·淮北五险一金交费比例是怎样的
      随着淮北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变化,淮北五险一金交费比例也随之变化,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依法购买五险一金,但是五险一金的交费比例是按照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付一部分。下面我们为您讲解一下淮北五险一金交费比例的相关规定。 一、五险一金: “五险一金”指的是五种社会保险以及一个公积金,...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校车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由谁承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依据(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


·交通肇事逃逸检察院起什么作用?
      交通肇事逃逸检察院起什么作用?交通肇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后,符合法定情形也是可以不经判决而结案的。第一种是双方当事人和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二百八十八条的规定,最高刑为七年以下的交通肇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对于和解的公诉案件,如果犯罪情节轻微,...


·法律上简易交付适用特殊动产吗?
      法律上简易交付适用特殊动产吗? 一、法律上简易交付适用特殊动产吗? 简易交付适用于一般动产交易,在简易交付中,要注意两点: 一是受让人须于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先让占有该动产,但受让人基于何种原因占用该动产,审判实践中无需考虑; 二是当事人之间不仅要有物权让与的合意,而且该...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
      怎样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主体 (一)对事故后果负直接责任的驾驶员,驾驶员本身就是车主,就由驾驶员负责赔偿。 (二)驾驶员并非车主,而是在办私事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暂时无力赔偿的,应由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暂时替他支付赔偿费。 (三)如果机动车与非机动...


·交警可以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交警可以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一、交警可以暂扣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本条赋予交警因收集证据需要而扣留事故车辆的...


·上市公司变股东是否交印花税
      公司变股东是否交印花税?1、公司变股东是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2、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


·一、交通肇事伤残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肇事伤残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必须等伤者康复后才可以评定的。交通事故伤残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的过程。伤残等级从一级到十级。各有不同的标准。无论通何种委托方式,伤者都要提供相关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材料是否完整、充分、...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公安机关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第1条 严格血样提取条件。交通民警要严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的要求检查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检查中发现机动...


·当天买的火车票退票扣多少钱?
      当天买的火车票退票扣多少钱?随着科技和网络的发展,人人都拥有一部智能手机,网上订票也成了人们生活中常用的方式了。由于提前订票规则的出台,很多人早早就能预订火车票,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退票的风险。那么,当天买的火车票退票扣多少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当天买的火车票退票扣多少钱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