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翻译作品著作权受保护嘛 一、翻译作品著作权受保护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翻译作品著作权受保护嘛

一、翻译作品著作权受保护嘛?

翻译他人著作对该翻译作品享有著作权。

未经作者授权,他人不得随意将作品翻译成其他语种。因此若想翻译已有作品,翻译人应当先获得原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并向其支付合理的报酬。翻译人可以对获得授权后进行翻译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权法规定的14项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

朱自清逝世至今已有七十一年,超过了著作权法中规定的保护期,因此其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人身权外的权利都对公众无偿开放,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著作权登记的申报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三、著作权有以下几条权利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在翻译这件作品之前,翻译者已经经过了当事人的许可,并且也给当事人支付了相应的报酬,关键是要跟当事人签订书面的合同,之前这些准备工作都做完了的情况下,完成翻译作品以后也要到版权登记中心进行著作权登记,这样可以保护翻译作品的著作权。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
      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 侵犯著作权是一项民事的侵权行为,一般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但是因为著作权具有权利的多重性和可分性。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怎么认定的呢?认定今天整理了对侵犯著作权行为的认定的相关的资料,供您阅读了解。 一、对一般作品侵权行为的认定 由于著作权及著作邻接权内容的...


·我国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
      我国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有哪些商标的侵权行为,是指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不法活动。第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相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行为;第二.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第三.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示的;第四.经销侵犯他人注...


·保护剧本版权的方法有哪些?
      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各种电视剧网络剧抢占各大网络平台,数量虽多但质量堪忧,小说漫改剧也进入我们的视野,但是这样的状况下抄袭现象也不断,但这也不是现在才出现的问题了,为了避免自己辛苦写出的作品被人剽窃却无处声张,这就要求我们重视版权的重要性,我们将保护剧本版权的方法整理在下文中供...


·商标侵权案中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
      商标侵权案中最高赔偿金额是多少?商标侵权案件最高赔偿是不得高于50万的金额,高标侵权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规定,这种行为也会使他人的财产受到很大的损害,只要条件一旦构成那么就会接受法律的处罚,从而赔偿相关的金额。《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


·专利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做?
      专利转让合同备案怎么做? 一、专利转让合同怎么备案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是指专利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部门对当事人已经缔结并生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加以留存,并对外公示的行为。 2、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和国家知识产权第十八号局长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专利...


·恶意职业抢注商标违法吗?
      一,恶意职业抢注商标违法吗?恶意职业抢注商标违法。这种情况发生概率最大,一个好的品牌创立后,如果不及时注册保护,不把相关类别都保护全面,很有可能就被这些行业蛀虫给盯上了,马上申请注册。这种时候,我们也不要慌,还是有机会拿到商标权利的。方式有如下:向商标局提出准对该商标的异议。如果...


·认定商标恶意抢注要件有哪些?
      认定商标恶意抢注要件有哪些?(一)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


·哪些可以作为商标侵权抗辩的理由
      哪些可以作为商标侵权抗辩的理由 1、通用名称对注册商标或非注册商标的抗辩 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商标争议,要求商评委撤销原告的商标。而作为商标组成部分的通用名称,任何人构成正当使用。北京汇成酒业技术开发公司诉北京市华都酿酒食品工业公司侵...


·我国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
      我国专利权的实质条件是什么?我国专利权的实质条件主要有:1、新颖性。申报前未见有相同相似的技术方案(包括出版发表、公开使用、社会公知和已有申请);2、创造性。在前已有技术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3、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之后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


·商标权人的禁止权是怎样的
      商标权人的禁止权是怎样的在商标权人能够享有的权利当中,主要包括了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禁止权、许可权、转让权等,而这其中的禁止权主要是指什么内容呢?作为商标权人具体了解自己所享有权利的内容,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禁止权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其许...


·商标申请无效情形主要有哪些
      商标申请无效情形主要有哪些?(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商标法》第11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注册商标使用的标志;违反了《商标法》第12条,注册的立体商标是不具备显著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