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内幕交易罪量刑标准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当今社会是信息社会,所得到的信息量越多,获得成功的机会也就越大。但是,在信息获取时,法律对其有所规定,以保证社会成员公平竞争。一些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不法信息交易,这就极有可能触犯法律,形成内幕交易罪。我们将在本文中为您带来内幕交易罪量刑的相关方面。
一、内幕交易罪处罚
个人犯罪
1、自然人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个人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罪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180条规定,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的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泄露该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内幕信息的范围,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
《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第六十八条下列人员为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一)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有关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发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证券交易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的职责对证券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由于法定职责而参与证券交易的社会中介机构或者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六十九条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为内幕信息。
三、立案标准
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使他人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成交额累计在50万元以上的;
2、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或者泄露内幕消息使他人买入或者卖出期货合约,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30万元以上的;
3、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15万元以上的;
4、多次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的;
5、致使交易价格和交易量异常波动的;
6、有其他严重情节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上文中,不仅给出了内幕交易罪的定义和相关依据,更详细的描述了内幕交易罪量刑的标准和处罚,希望我们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引以为戒。社会公平是社会发展的前提,为了保证社会公平地实现,我们必须要遵守法律。这样,既是为了我们自己的发展,也是为了整个社会的发展。如果您有更多关于内幕交易罪的问题,您可以咨询漯河律师。



·交通意外保险保险金如何申请
      交通意外保险保险金如何申请 每个人的一生中可能会发生很多意外,各种不确定的因素让我们无法避免一些意外的发生。所以生活中很多人选择购买保险来分担风险或者提供补偿。但是很对人对于交通意外保险保险金如何申请这一问题不是很了解,我们将在下文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解答,请阅读下文。 交通...


·起诉离婚起诉书交到什么地方?
      夫妻双方因感情破裂无法继续生活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如果这中间有纠纷无法解决,就要走诉讼离婚程序了。当事人在起诉之前,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写一份离婚起诉书。那么起诉离婚起诉书交到什么地方?下面就由我们给您介绍下吧。 一、起诉离婚起诉书交到什么地方?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无保险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无保险赔偿怎么办?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无保险的由肇事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


·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谁可以申请交通事故工伤认定
      在用人单位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下,作为受伤的职工或者其家属,其实也是可以直接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的申请。当然,对于作出的认定结果,当事人不认可也是有的。那一般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请阅读下面的文字了解相关内容。 一、工伤认定不认可怎么办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不...


·车牌丢失如何补办
      车牌补办分为线上办理和线下办理,办理流程分别为一、线下办理到补办人所在地区车辆管理所直接办理,受理、审核符合规定的,收存相关资料并录入信息,制作、发放牌证。二、线上办理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选择车牌登记地,点击【机动车业务】→【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进入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流...


·交通肇事罪的概念和特征包含哪些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重大事故而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交通肇事罪的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正常秩序和交通运输的安全。因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分别对铁路职工和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和重大飞行事故作...


·三者交强险赔偿比例的规定是什么
       三者交强险赔偿比例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强制险7月执行3个月内不买要受罚 罚款额为应缴最低责任限额险费的2倍 自今年7月1日起,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将正式实施。作为我国第一个通过立法予以强制实施的机动车保险险种,该项强制保险将涉及全国现有1亿多辆机动车。 ...


·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怎么办
      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怎么办 一、车辆未投保交强险怎么办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投保、赔偿和监督管...


·答辩状提交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辩状提交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答辩状提交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 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


·交通肇事罪共犯的认定怎么做
      我们发现其实在交通肇事犯罪当中也是有可能存在共犯的,但此时的共犯情况比较特殊,与传统的共犯认定不太一样,这就要求在实际进行认定的时候可以小心注意了。那究竟对于交通肇事罪共犯的认定该怎么操作呢?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肇事罪共犯的认定怎么做 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职工在下班途中发生车祸算工伤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