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积金可以贷款买车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公积金可以贷款买车吗?公积金不能贷款买车,公积金是用来买房的。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10.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12.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二、具体情况1、住房公积金,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2、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3、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2018年,北京公积金上调缴存上限最高每月缴6096元。对于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就是以上这些,当事人在上述范围内需要使用公积金的,可以依法向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但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还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办理,并由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付期限为多久?
      一、交通事故人伤赔付期限为多久? 1、理赔时效一般是2年。 2、保险公司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 3、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


·一、交通事故车辆维修费用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车辆维修费用有哪些?发生车损交通事故后,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维修车辆期间产生的交通费及其他损失。具体赔偿项目及依据为:《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


·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公安部交管局16项便民措施第14条: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3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复核结束后,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果。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公安...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每位车主应该带好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社会中
      在道路上驾驶车辆,每位车主应该带好驾驶证和行驶证,但是社会中还是有很多司机并没有驾驶证,也就是无证驾驶,这是违法行为。那么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什么处罚?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
      1、刑事处罚(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1、造...


·交通事故住院时间限制有吗?
      交通事故住院时间限制有吗 交通事故住院没有时间限制,只要医院认为有住院的必要就可以住院,医院要求出院就出院即可,但是,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般应为10日。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应及时送达当事人。 申请调解的期限: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交警部门调解的,应当...


·汽车维修设备购销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汽车维修设备购销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汽车维修设备购销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付清单有效) 签订时间: 201 年 月 日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企业技术标准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哪些情况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当事人满足条件的可以申请由交警部门居中进行调解。此时法律规定,必须要当事人共同提出书面的申请,否则的话是不能能进行调解的。当然,除此之外,一些情况下也是不允许进行调解的。那到底哪些情况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情况不适用交...


·陕西醉驾什么时候吊销驾照陕西醉酒驾驶机动车查到后
      陕西醉驾什么时候吊销驾照陕西醉酒驾驶机动车查到后直接吊销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
      交通事故当中的鉴定,主要就是对其中人身受到伤害的人作出的伤残鉴定,这个鉴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鉴定费。那么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 (一)法医临床鉴定收费 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


·交强险的理赔程序是什么?
      交强险的理赔程序是什么 一、交强险的理赔程序是什么 1、接到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报案后,应询问有关情况,并立即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涉及人员伤亡或事故一方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提醒事故当事人立即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2、保险人应对报案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