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承诺有什么效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被害人承诺有什么效力1、承诺者对被害的法益具有处分权利,对于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不存在被害人承诺的问题,只有被害人承诺侵犯自己的利益时才有可能排除犯罪成立。如张三对李四承诺把王五的车毁损,若李四将王五的车毁损则构成犯罪。2、被害人承诺事项具有一定的限度,超出这个限度,即使有被害人承诺行为人也构成犯罪。3、被害人有承诺能力。承诺者对所承诺的事项具有正常的理解能力,因此幼儿、精神病患者承诺无效。4、被害人的承诺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承诺必须出于被害人的真实意思,基于强制、威压作出的承诺,戏言时作出的承诺不影响行为的犯罪性。5、被害人承诺必须事前作出,被害人在结果发生前如变更承诺,原承诺无效,事后承诺不影响行为成立犯罪。6、经承诺所实施的行为不能超出承诺的范围。如甲仅承诺让乙打一耳光,乙却将甲打成脑震荡,乙便构成故意伤害罪。另外,有些虽经受害人承诺不构成犯罪,但触犯其他犯罪仍应以其他罪名追究刑事责任。二、被害人承诺的成立条件是什么(一)承诺主体能够对侵害法益表示承诺的,必须是具有承诺能力的人。这里的承诺主体必须是被害人,其他人不能作为承诺主体。并且作为承诺主体必须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和表示能力。在被害人由于年少或者精神障碍而不能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思想,缺乏承诺能力时,其不是合格的承诺人。另外单位能否作为承诺主体值得研究,笔者,单位也可能作为承诺人,因为单位可以作为犯罪的主体,其有决策主体和行为主体,当然其也有承诺的能力和行为。(二)承诺对象承诺对象,它不仅包括损害结果,也包括引起该结果的行为。由于被害人承诺放弃的是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有无侵害法益的结果,是认定承诺是否有效的关键。在行为人虽然对他人侵害自己法益的行为了承诺,但该行为所产生的具体结果没有同意的时候,就不能适用被害人承诺排除刑事责任的原理。比如,在被害人明知他人酒后驾车是危险行为但仍然乘座该车,结果发生了伤亡事故的场合,由于被害人没有就所发生的伤亡结果表示同意,所以,对于该驾驶人员不能直接按照被害人承诺原理而认定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三)承诺时间被害人承诺,只有在行为前或者行为时做出的承诺才能被行为人所认识,事后承诺不具有排除社会危害性的效果。比如,在一起合同诈骗案件中,受害人举报说其受到诈骗,在诈骗人被法院审判时,考虑到其以前与自己关系还是不错的,并且归还了所有的诈骗款,因此,对法院说,其承诺允许诈骗者对其欺骗,但法院对受害者的这种承诺认定为无效,其实际是作为诈骗者实施诈骗后的情节,不影响定罪。承诺的效果是,法益的受保护性丧失,即法益主体同意对可以处分的法益进行侵害的话,就不存在要保护的法益。因此,即便被害人在行为时或者行为过程中表示不同意,但在结果发生时,表示同意即发出承诺就可以了。(四)承诺的表示承诺当中所显示出来的自己决定,并不纯粹是法益主体个人的内心曾面上的东西,作为社会法律曾面上的内容,必须具有作为社会存在的轮廓和实体,因此,他必须体现于外。至于加害人是否意识到受害人的承诺,笔者认为,只要客观上存在被害人的承诺,行为即便没有意识到该承诺,也不能说发生了违反被害人意思的具体危险,所以,该行为应看作不能犯,应不受处罚。不是所有的被害人承诺都是可以阻却违法事由。若是给被害人造成了重伤甚至死亡的结果,这种情况下,即使被害人事先又做出过承诺,但也还是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结合具体的情况,看究竟以什么罪论处比较好。而成立被害人承诺也有严格的限制,必须要满足规定的要件。



·如何限制无期徒刑减刑
      虽然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减刑的,但我国法律中却对无期徒刑的减刑作出了限制。那究竟法律上面是如何限制无期徒刑减刑呢?下面是我们为您做的详细解答。 一、如何限制无期徒刑减刑 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


·认罪悔罪刑法是怎么说的?
      接到群众报案,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对犯罪嫌疑人展开抓捕。等落实好证据,查明犯罪事实后,检察院发起诉讼。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会参考很多因素做出量刑,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那么,认罪悔罪刑法是怎么说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认罪悔罪刑法是怎么说的? 《刑法》...


·团伙网络诈骗判刑标准
      团伙网络诈骗罪是指以两人以上的组织通过网络手段,非法占有他人的财产或者物品为目的,用不存在的事实或者在他人不知情的方法,真实的骗去了不属于自己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是公共或者私有财务,其对象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给予金融机构放贷的合法地位。1、团伙诈骗在法律上有几个不同标准,...


·犯敲诈勒索罪的怎么处罚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最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是与抢劫罪相比,该罪的犯罪后果要小很多。不过,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依然要受到处罚。那么,犯犯敲诈勒索罪的怎么处罚?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犯敲诈勒索罪的怎么处罚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


·儿童遗弃多久算遗弃罪?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的父母因为自身的疏忽,没有时间照看或者又是因为没有经济能力承担抚养孩子,也有可能不小心导致怀孕的而家儿童残忍的扔掉。遗弃孩子,不管出于何种理由,父母不尽赡养义务都属于道德的,同时我国法律也对遗弃儿童做了相关规定,那么儿童遗弃多久算遗弃罪呢?下面就要我们为您...


·洗钱金额不大一般会拘留多久
      洗钱金额不大也会被判刑的,拘留的时间要看刑期的长短。明知是违反犯罪所得而为其提供资金账户等形式掩饰、隐瞒其来源以及性质的,即便是金额不大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被判徒刑的同时,还会被判处没收因洗钱所得的收益,并处或单处洗钱金额的5%到20%的罚金。《刑法》第一百九...


·刑事辩护律师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刑事辩护律师的概念具体是什么 刑事辩护律师是指以办理刑事案件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的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刑事辩护律师可根据向犯罪嫌疑人了解的有关案件情况和其他有关证据材料,依法专业的为代理人进行辩护,能够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刑事辩护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刑事侦查阶段、刑事...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怎么办
      死缓是我国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也是自由刑到生命性的一种过渡,给犯罪分子悔过自新的机会。被判决死缓的犯罪分子有2年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没有故意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那么,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怎么处理?接下来我们对这个问题进行解答。? 一、死缓的定...


·拘役与行政拘留的金额区别是什么
      拘役与行政拘留的金额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


·死缓不予减刑终身监禁的规定是什么?
      一、死缓不予减刑终身监禁的规定是什么?死缓不予减刑终身监禁的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 符合前...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刑法修正案(六)》新增犯罪,对于这一罪名,很多人并不了解,实际上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行为原本隶属于重大责任事故罪调整的范围。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在量刑上提到“情节特别恶劣”,作为本罪的情节加重犯予以更严厉的处罚。要想认定此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