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发生诉讼纠纷时,申请外地司法鉴定有效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在诉讼中,针对一些涉及到相关专业性的问题,需要通过司法鉴定部门进行鉴定,给出权威解答,可以说,司法鉴定结果对诉讼结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在诉讼时,申请外定司法鉴定机关进行的鉴定是否有效,鉴定结论是否能被法庭认可,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外地司法鉴定有效与否的相关知识。

一、鉴定机构从事鉴定活动不受地域范围限制

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八条规定,各鉴定机构之间没有隶属关系;鉴定机构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当事人单方申请司法鉴定,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法院选择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有个送鉴差旅费的问题,这部分费用依法应由当事人承担。法院从有利于工作和节省成本角度出发,一般在本省范围内选择有鉴定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本省没有相应的鉴定机构,那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是可以选择外省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

二、推行异地司法鉴定,有利于提升鉴定结论公信力

1、推行异地司法鉴定,有利于促进矛盾纠纷化解。

通过异地鉴定有效解决了本地司法鉴定名册制度可能带来的诸种弊端。如本地当事人可以通过本地的关系网络,控制鉴定结论,变相影响裁判结果,影响司法公正。异地鉴定全面破除了地域壁垒,冲破了人情束缚,在外地甚至全国鉴定人名册中随机遴选鉴定机构,完全阻隔了委托人对鉴定机构的干扰,确保鉴定结论的客观公正,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打下坚实的基础。

2、推行异地鉴定,有利于防范技术同盟。

司法鉴定活动涉及多专业、多学科和多领域,以普通人的认知程度包括法官在内,很难对鉴定结论是否客观正确作出实质性判断。而一旦当事人对鉴定结论存在意见,必然提起对鉴定结论的复检、复核。由于以往的做法是各地法院也普遍成立了本地专家组,对鉴定结论进行复核,这种复核常常受到当事人关于复议结论公正性的质疑。事实上,这种“熟人领域”的复核掺杂着一些“熟人”因素,很难保证对鉴定结论进行客观公正地审查,复核结论的质量也就难以保证。伴随异地鉴定制度同时进行的异地复制制度,对鉴定结论实行跨行业、跨地域的异地复核。能有效的避免技术同盟现象的发生,促进鉴定结论科学客观。

3、推行异地鉴定,有利于杜绝商业贿赂的发生。

目前我国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机构,由于司法鉴定技术标准的缺失,加上司法鉴定资质上表现得良莠不齐,个别鉴定机构技术条件不符合技术规定,一些鉴定机构存在超范围鉴定等鉴定乱象,同时这些鉴定机构均为商业化运作模式,鉴定机构为了“拓展业务”,就可能对有关当事各方进行“公关”,从而“暗箱操作”,产生鉴定腐败。异地鉴定机制则在一定程度上让鉴定机构远离“诱惑”,实现了空间隔离,使鉴定公开透明。

4、推行异地鉴定,有利于促进司法鉴定公平竞争,提升司法鉴定水平。

商业化运作的司法鉴定,如果实行本地化、领域化运作,则容易形成固定利益化、技术同盟化等“潜规则”,在导致司法鉴定排外等不公平竞争的同时,容易助长司法鉴定的技术僵化,因为没有竞争就没有进步,没有竞争就没有责任心,就容易在追逐商业利润的同时,丧失职业公信,损害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最终影响法院审判活动的公平正义。推行异地鉴定,有利于促进司法鉴定的全区域技术竞争,司法鉴定机构就不得不在公平的竞争中,为保证鉴定权威,不断提升司法鉴定水平,为审判工作提供越来越多高质量的鉴定结论。

综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司法鉴定机构从业不受地域限制,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符合标准的司法鉴定机构,在当前司法大环境下,异地鉴定还可以更为促进司法公平,更具有公信力。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提供的外地司法鉴定有效与否的相关知识,


·买地皮土地使用证是一定需要的么?
      买地皮土地使用证是一定需要的么?现代社会,很多人想要投资建厂或者是建商品房,所以有很多想要从事这方面投资的人决定购买地皮,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只有地皮,却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地皮可以放心的购买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答一下买地皮土地使用证是一定需要的吗的...


·土地租赁在生活中极为常见,签订一份完善的土地租赁合同对您后期
      土地租赁在生活中极为常见,签订一份完善的土地租赁合同对您后期的土地使用是十分有利的。但是,不少朋友都缺少合同经验,也不清楚土地租赁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为了解决您的疑惑,接下来就由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土地租赁的方式 1、国有土地租赁 土地使用权出租。国有土...


·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
      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随着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国家政府需要征用土地资源用来开发,由于拆迁导致了失地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此时政府会通过发放土地开发补偿费用来缓解此种情况。那么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土地资源开发补偿费包括哪些 1、基础设施配套费。...


·天山区一级地段房屋拆迁补偿比例是什么样的?
      天山区一级地段房屋拆迁补偿比例是什么样的? 一、轮候保障房 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就是说,政府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还应优先安排被征收人享受住房保障,使其不再等待轮候保障房。 此外,二次征求意...


·缓刑怎么申请出市或者去外地?
      缓刑怎么申请出市或者去外地?缓刑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缓刑人...


·深圳土地使用年限变更合法吗?
      深圳土地使用年限变更合法吗? 土地的类型是有很多种的,不同的土地的类型的使用年限也是有一定的差异的,我们在进行计算土地使用年限的时候,是需要首先考虑土地的类型是什么,因此,也就存在土地使用类型的变更的情况,这时候就会有人对于土地的使用年限进行变更。那么,深圳土地使用年限变更是否合...


·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相关流程和注意事项 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的签订,不只是涉及到农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益,也对租赁者安心大胆创业有了法律上的保证,因此承租土地使用权合同签订是一个双方共同受益的行为,但是签订双方可能存在对法律知识了解上有差别,在实际操作中,承租若是合同提前解除,法律...


·长沙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有什么风险
      长沙没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子有什么风险?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权证,势必会给住宅地产购置及交易带来风险。1、难以知晓在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权的情况,也就无法及时规避风险。2、难以发现开发商违规用地的事实。3、二手房交易将受影响。《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地产上市交易,必须出示房屋...


·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父母离婚后,没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按月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另一方。现实中,很多人因为离婚后与子女感情关系变淡,就不想再支付抚养费,但这是违法行为,他的子女应当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追索孩子抚养费的管辖地的相关法律规定。一、离婚子女抚养费纠纷的...


·关于济宁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
      关于济宁征地补偿的内容是什么?由于社会飞快的发展,各个地区的政府都会对一些老旧城区进行改造重建,或者新修一些公共设施需要征收土地。国家对征收土地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但是由于各地发展速度和地理环境不同,各个地区的土地征收标准也有区别。下文对关于济宁征地补偿内容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
      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算?如果是非农业用地,本乡镇的集体企业或农民开办的私营企业是能够合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此时,相关部门需要给使用权人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如果遇上拆迁的话,有集体土地使用证与没有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偿标准有没有什么不同呢?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拆迁补偿怎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