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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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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这一规定说明,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二)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通过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2)犯罪己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对追诉时效作了明确的规定,在立案过程中理应遵守执行。(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罚的一部或全部的措施。已经赦免得罪行,不应立案追究。(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属于刑事自诉案件,被害人依法享有决定是否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的自主权。(5)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刑事责任的承担者已不存在,再追究死者的刑事责任已没有意义,故不予立案。(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如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所造成的危害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以上情形只要属于其中之一者,就应当决定不立案。已经立案追究的,在侦查阶段应撤销案件;在起诉阶段应不起诉;在审判阶段应终止案件或者宣告无罪;在执行阶段应按审判监督程序依法重新审理。



    自诉案件的立案与公诉案件的立案不同,它把立案与起诉和受理相重合,并与审判相连接。即自诉人起诉后,只要符合立案条件,人民法院就应当受理;人民法院立案后,不经过侦查、提起公诉,直接进行审判。因此,对立案条件除应具备上述条件以外,根据法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案件属于自诉案件的范围,2.案件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3.有明确的被告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能够证明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证据;4.起诉的主体是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自诉案件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应达到什么程度,才能立案,这既是个理论问题,又是个实践问题,有待探讨.


·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
      

邮电通信案件立案标准

(发布时期:1990-02-26)


  为了加强对邮电通信案件的管理,便于统计分析,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邮电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邮电通信...


·立案的材料来源
      刑事立案材料,主要有以下几种来源:一、单位和个人的报案、举报刑事诉讼法8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报案,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其在工作和生活中所...


·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毒品案件立案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期:1988-07-1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
  公安部《关于刑事侦察部门分管的刑事案件及其立案标准和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发[1979]182号文件)对毒品犯罪未规定具体...


·立案的条件
       立案的条件是指决定立案所必须具备的基本要件。它是判明立案决定是否正确的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


·刑事不立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立案是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起点,在实践中分为刑事案件立案与民事案件立案两种。刑事立案针对 刑事工作而言,其不立案也针对此而言,涉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等司法机关。本文意从本人检察工作实践出发,谈谈刑事案件中不立案的相关问题 (故下文所称之不立案均为刑事不立案)。 <...


·单位犯罪的立案条件
      对单位犯罪的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存在,二是这种犯罪事实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一样,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首先要有犯罪事实,就是存在体现该单位意志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是刑事案件的基础。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便无刑事责任可言。但是,只有犯罪事...


·审查立案材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审查中,对反映的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就是一,二就是二,不允许任意夸大或缩小,更不允许捕风捉影,无中生有。

  (2)判明立案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通过审查,就是要明辨是非和真伪,弄清事情的真假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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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三审查,是指对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等立案材料进行调查、分析与判断,以决定是否犯罪行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从而作出立案决定的行为。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27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对举报中心移交举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认为需要初查的,应当...


·听到亲友被抓关押在看守所该怎么办?
          首先,当听到或了解到亲人朋友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后,不要惊慌,先要尽力搞清楚涉嫌什么罪名、哪个公安和检察机关抓捕的、关在那个看守所。至于如何了解罪名、关押地点,可以到经办侦查机关询问主办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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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85条之规定,有关立案材料的接受须注意之点,可概括如下:

1. 对立案材料均必须予以接受

   《刑事诉讼法》第84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


·检察机关如何实施刑事立案监督?
      

刑事立案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机关或者侦查部门 的刑事立案活动是否合法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它作为人民检察院的一项重要职能,和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审判监督、行政诉讼监督一起, 构成了我国检察机关诉讼法律监督职能的基本体系。刑事立案监督制度的确立,是我国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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