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受害人销案是否允许?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受害人销案是否允许?

一、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受害人销案是否允许?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受害人销案是允许,因为本身这样的一种类型的案件的话,它是属于我们国家机关公诉所进行的,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非法地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本罪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侵犯的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任何公私财物,但破坏特定公私财物,刑法另有规定的,应依规定处理。

(2)客观要件

毁灭或者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本罪要求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否则按一般违法行为处理。

(3)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的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

(4)主观要件

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

2、注意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的区分,寻衅滋事罪是指,任意破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犯罪行为。两者有明显的界限:

(1)侵犯的课题和对象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主要是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行为人往往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行为的,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种;但寻衅滋事罪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对象往往是不特定的,是妨碍社会秩序罪的一种。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表现为行为人故意实施了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寻衅滋事罪则表现为行为人基于寻衅滋事的动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观方面,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行为人出于泄愤报复、嫉妒等各种动机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以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而任意毁坏财物的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只是把任意毁坏公私财物为手段,意图达到寻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目的。

二、故意毁坏他人财产罪是怎么处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刑法》第275条的规定,对本罪的处罚分一下两个幅度:

(1)犯本罪情节一般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像我们国家对于他人的财产一定要保持敬畏之心,我们不能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来侵犯他人的财产,同时也不能够毁坏他人的财产,无论是哪一种方式的话,都会触犯到我们法律当中的相关的罪名,而且一旦触犯到的话,受害人撤销案件是不可以的。


·赌博被批捕了在看守所拘留多少时间?
      一、赌博被批捕了在看守所拘留多少时间?一般十天左右,最长不超过37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又逃跑到外市县的,最长的提请批捕时间为30天,也就是说在拘留后的30天内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即可,而检察院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的时间依然为7天。所以不难看出,公安机关...


·传销被刑拘怎么办
      可以请律师代为处理。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而被刑事拘留的,最短的时间为3天,最长的刑事拘留时间为37天,刑事拘留期满后即被转为正式逮捕,等待法院开庭审理和判决。《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


·职务侵占罪金额怎样认定,如何确定职务侵占罪数额?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的行为要求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才能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实践中是如何对职务侵占罪的金额认定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职务侵占罪金额如何认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


·诈骗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怎样的
      诈骗不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怎样的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点。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不足3000元的公安机关也应当受理,并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向上级公安机报告...


·刑法中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刑法中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一、刑法中犯罪未遂如何处罚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首先,犯罪未遂应当负刑事责任。 其次,由于刑法规定的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要确定对...


·判缓刑后五年又犯算累犯吗
      被判处缓刑并不属于有期徒刑,所以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释放后,再次犯罪的,并不认定为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


·刑事回避的法定情形包括了哪些
      刑事回避的法定情形包括了哪些在下列情况下,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应当申请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自首和坦白的量刑区别有吗?
      自首和坦白的量刑区别有吗? 一、自首和坦白的量刑区别有吗? 自首和坦白的区别很大。投案自首是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量刑情节力度比坦白要大。一般来说。自首会减少20%-30%左右。 自首是犯罪后自动投案,向公安、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我国刑法规定,自首...


·法律在面对醉驾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是冷酷无情的,只有这样才
      法律在面对醉驾这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时候是冷酷无情的,只有这样才能震慑到醉驾的人,给其他人也起到警示作用。对于醉驾,司机不仅要面临罚款、拘役,还有可能面临终身禁驾的可能。那么,醉驾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驾驶证怎么处理? 一、醉驾造成的重大交通事故驾驶证怎么处理? “终身禁驾”就是“终身不...


·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观方面是什么
       一、私分罚没财物罪主观方面是什么?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职责的廉洁性和国家财产所有权。国家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截留私分罚没财物,是对其公职行为廉洁性的严重侵犯,同时也侵犯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关系。罚没财物,包括 (1)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


·根据相关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特征是什么?
      在当今这个社会,您都明白的是,作为中国的公民,应该尽力的维护社秩序,不做违背法律、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情。但是在我们的平时生活中,还是会发生一些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我国法律规定了危害公共安全罪,那么,根据相关规定危害公共安全罪特征是什么?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