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企业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企业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一、企业股东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首先要承担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详见公司法“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此外,还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责任。[第四十九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二、公司债务股东需要承担责任吗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法律人格未能合法生产的(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达到了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要求,股东对差额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抽逃公司资产,导致公司履约能力不足的,应在抽逃公司资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公司的实质股东仅一人,其余股东仅为名义股东或者虚拟股东的,公司的实质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4、名为有限责任公司实为自然人的独资企业,企业主应当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因股权转让导致股东为一人,在6个月内既未吸纳新股东,又未进行企业性质变更登记的,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5、因下列情形致使公司与其股东或者该公司与他公司难以区分,控制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公司的利益与股东的收益不加区分,致使双方财务账目严重不清的;

(2)公司与股东的资金混同,并持续地使用同一账户的;

(3)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业务持续地混同,具体交易行为、交易方式、交易价格受同一控制股东支配或者操纵的。

控制股东是指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并能对公司的主要决策活动施加影响的股东;控制股东可以是持多数股的股东,但不限于持多数股的股东

6、股东资产与公司资产混同、股东业务与公司业务混同的(关联交易),公司的人格即被股东所吸收而不再独立,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也是有相应的股东和法人,股东和法人不仅会承担公司的收益权同时也是会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的,如果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后公司的负责人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所以说股东和法人也是需要合理地进行决定,避免公司的经营风险也是十分重要的。


·新股东入股增资如何确定股份
      新股东入股增资如何确定股份?股东增资按照公司的增资股东会议及增资协议算计算股份,并不是必然按照各自出资的金额比例来进行股份划分的,股份计算并没有法律直接规定,主要还是您在增资的时候的博弈谈判。融资之后的股权比例应该这样计算:按照公司的增资股东会议及增资协议确定,并不是必然按照各自...


·母公司中标分公司可以与签合同吗
      母公司中标授权分公司签合同是不行的,根据招投标法规定,拿到中标通知书一个月内,双方应当签订合同。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应该是由中标方和投标方,如果母公司中标,则应当母公司签订,不能授权给分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


·做公司法人有什么影响吗
      做公司法人有什么影响吗?我们知道每个公司都必须要有法人,在您看来法人就是公司的最大权利人,有很大权利,所以很多人都想成为公司法人,其实并没有那么简单,公司法人虽然有好处,但也有风险,关于做公司法人有什么影响吗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法人代表风险如下:《...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
      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辖权是什么? 我国经济发展的繁荣,不仅吸引了我国的一些投资者进行投资经营,还吸引了海外的一些企业家来华进行投资办企业。国家能有这样的发展局面不仅依靠的是我国目前的繁荣经济状态,还有我国对于经济发展所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保障。那么,中外合资企业民事诉讼的管...


·沈阳企业动迁政策及规定
      沈阳企业动迁政策及规定众所周知,目前由于各地区经济水平发展状况不一,因此各个地区出台的拆迁补偿条例也并不一致。比如在经济发达地区,拆迁补偿肯定会比经济不发达地区赔偿更高。那么,沈阳企业动迁政策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律师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相关知识。一、沈阳动迁政策目前根据《沈阳市城...


·法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法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怎么写? 法人独资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______;住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受让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______;住所: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公司法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竞业限制的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劳动者对企业的忠实义务,是劳动法的重要内容。公司董事、高...


·隐名股东不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书通知显名股东合法吗?
      隐名股东不履行股权转让协议书通知显名股东合法吗?是否合同就要看转让的对象;如果是内部股东之间进行股权转让,那就不需要通知显名股东。如果是对外进行股权转让,就要以显名股东的身体进行,其中还要涉及到税务的问题。隐名股东就是隐名投资人,是实际向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或认购出资,但基于规避法律...


·隐名股东股权如何质押?
      隐名股东股权如何质押?质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移转某项财产的占有权,并由后者掌握该项财产,以作为前者履行某种支付金钱或履约责任的担保。当这种责任履行完毕时,质押的财产必须予以归还。债务人不履行责任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并对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最常见的质押是当事人...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锁定期是什么?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锁定期是什么意思? 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非常严格,其做出的每一项决策都关心到广大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过程中,会涉及到股权变更,为了防止股东恶意转让股权影响股份收益,上市公司在并购前会对股权进行锁定。那么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标的锁定期是什么意思?下面我们...


·公司法人与股东股份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人与股东股份的规定是什么股东在公司当中占的份额比例不一样,话语权和地位肯定是绝对存在差异的。虽然说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公司的董事长或者是经理等这些占有的股份是比较多的,又因为绝大多数情况下,这些人是属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这就给我国普通公民造成的印象就是,公司的法人好像占有的股...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