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既遂未遂犯罪目的的区别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既遂未遂犯罪目的的区别是什么

一、既遂未遂犯罪目的的区别是什么?

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的特征有: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着手实行犯罪的共同特征:

①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已经同直接客体发生了接触,或者说已经逼近了直接客体。如拿刀对准被害人。

②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可以直接造成犯罪的结果的行为。如举枪瞄准被害人。

③着手实行犯罪的行为是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客体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正因为犯罪未遂的犯罪目的并没有实现,所以,在对未遂犯量刑的时候,也不会和既遂犯是一模一样的,应该是参考犯罪嫌疑人这一犯罪行为的既遂犯的量刑准则从轻处罚的。在犯罪嫌疑人没有达到目的的情况下,伤害者也应该报案。


·上海网络诈骗怎么判刑?
      上海网络诈骗怎么判刑?上海市作为我国经济发达城市,近年来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呈现多发趋势。按照法律规定,网络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即构成立案标准,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对于犯罪事实清楚的,检察院会发起公诉,交给法院审理。那么上海网络诈骗怎么判刑?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


·刑诉移送管辖的主体怎样办理的
      一、刑诉移送管辖的主体怎样办理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法院对该案无,依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移送管辖就其实质而言,是对案件的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的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


·刑事拘留后多久提请批捕
      一、刑事拘留后多久提请批捕?1、一般是刑拘以后的3天内提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2、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的什么时候
      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的什么时候犯罪预备阶段、犯罪实施至犯罪既遂之前的阶段,均可成立犯罪中止。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


·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对于一起刑事案件,在经过一段时间后,就不能再追加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了,而这个时间也就是人们经常听说的刑事案件追诉期,也叫做追诉时效。那么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刑事案件追诉期是多久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


·拘留的时间以什么为准?
      拘留的时间以什么为准? 拘留的时间以什么为准? 拘留时间是以裁决书上面书写的时间为准,以一天24小时的计算方法计算,如当天下午13点至第二天下午13点就是一天。如果行为人是上午传唤到了派出所,而裁决书上面书写的是下午13点,那就是下午13点开始计算。到派出所的这段时间属于调...


·造成未成年犯罪的社会因素有哪些?
      社会上无时无刻都在发生着犯罪事件,而促使这些犯罪行为发生的有一部分是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社会上一直以来非常重视的一个问题,很多时候这些未成年人都是因为缺少管教才会走上犯罪道路。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造成未成年犯罪的社会因素有哪些? 造成未成年犯罪的社会因素有哪些? 1、文...


·怎么样才能构成性骚扰罪
      我国刑法没有关于骚扰罪的规定,最接近的罪名是寻衅滋事罪。如果有人打电话骚扰,干扰正常生活,其行为违反上述规定,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其立案侦查,进行行政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


·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的问题有什么?
      在我国,会有一些人凭借自己的职位,来谋取私利,这会是一种犯罪行为,只要符合犯罪的要件,就会构成职务犯罪。然后,我国的司法系统就会把这类的案件进行审理,而在庭审的时候,是可以进行旁听的。那么,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会引起那些值得思考的事情呢? 职务犯罪 一、概括 1、什么是职务...


·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间可以折抵刑期吗?
      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间可以折抵刑期吗?(一)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间可以折抵刑期吗?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间可以折抵刑期,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二)被...


·一般执行不能多少时间可以申请司法拘留?
       一般执行不能多少时间可以申请司法拘留? 不能多少时间申请司法拘留还没有具体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条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 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