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南岳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我国法律上只是对于征地补偿的项目和相关情况进行了明确,但不同的地方的征地补偿标准应当由当地政府结合实际来进行制定,具体情况下如果对相关征地补偿的标准存在异议的,还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发生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葡萄树是怎么样的?
      国家征地补偿新标准葡萄树是怎么样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外地人能到上海全款买房子吗?
      外地人能到上海全款买房子吗 可以,但需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要求。 1、本地户籍 (1)已婚家庭(含驻沪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限购两套房(含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 (2)上海籍成年单身在本市未拥有住房的,限购1套住房; (3)上海籍未成年人只要所在家庭不限购,可以单独...


·结婚的彩礼钱离婚后归谁所有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
      结婚的彩礼钱离婚后归谁所有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例如,有些地区彩礼是给付女方父母的;有些地区彩礼虽然给付女方父母,但在结婚后女方会将彩礼带回与男方。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


·简单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范本
      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土地已经成为了稀缺资源,但是我国是国有土地,所以很多时候都需要对土地进行租赁,下面我们就为您提供了一篇简单的国有土地租赁合同范文,希望能够帮到您,但同时还是要建议您,如果您真的要进行土地租赁合同的编写还需要咨询专业的律师。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 出租方...


·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吗?
      土地使用证是永久的吗?一、土地使用证 1、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 2、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国...


·农村土地使用证被收走情形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证被收走情形有哪些? 农村土地使用证被收走的情形有哪些? 一、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 这个公共利益一般是比较广泛的,比如:修建公路、建广场、公园等等,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有征地的审批程序。这是可以收回宅基地地第一种情况。 二、一户多宅 除继承和分居落户外...


·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按照我国目前的发展速度,像征地这样的事情,肯定将来您都会遇到。尽管国家征收了您的土地,但是都会有相应的征地朴偿金。这一点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和单位都不能强拆。对于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的问题,我们将在以下的资料中为您作出详细的介绍。 中国征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办?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期满后怎么办? 一、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期概念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按照土地用途不同使用期限也不相同。 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居住用地七十年; 工业用地五十年; 教育...


·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年限40年到期怎么办 一、40年产权房和70年产权房有何不同? 简单的意义来说40年产权为商用住宅,70年产权为商品房住宅。70年产权房一般为居住用地房,40年产权多为商业旅游娱乐类用房。而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区别在于:房屋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有土地使用证怎么确权还需要确权吗?
      一、有土地使用证怎么确权还需要确权吗? 需要;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 登记注册、发放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 土地确权后,会有土地使用证,但没有变更土地用途的权利。 农村集体...


·在聊城市区,有不少房地产中介声称手头有价格便宜的回迁房,不少
      在聊城市区,有不少房地产中介声称手头有价格便宜的回迁房,不少人被此吸引。毕竟,一般的商品房价格较贵,不是所有人都能承担的起的。像经济条件不好的,又急迫想解决住房问题的,往往会想到购买回迁房或者安置房。那么,山东聊城回迁房能买吗?现在我们就给您具体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山东聊城回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