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什么?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是遵循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如果说医疗事故的相关的医生和医务人员没有存在着过错的话,那么是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的,主要还是因为这样进行判断的话,才是有利于相关人员的,才是公平公正的。出了医疗事故,我们先要看看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这个事故的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那么在处理起来就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没有什么过错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这就是过错责任原则,在有过错的前提下,受害人觉得加害人有一定的过错,那么就要举出相应的证据表明加害人是主观意识上有错误的,因为这个加害人的过错的程度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赔偿责任的范围。如果在医疗事故中,致使人员损害,但是不能证明自己到底有没有过错,那么就要先推定是有过错的,还要承担侵权责任,这也就是推定过错责任原则。二、其他法律规定,如果事故发生以后,不能因为这个人主观有没有过错而把责任都推给他,只要他的行为或者他所管理的人或者事物直接或者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他就应该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但这个无过错责任原则只适用于一些特别规定的场合,比如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使人受到损害等等。但如果事故发生以后,事故双方都没有什么错误,而且法律也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适用的,那么法院就应该根据公平的理念,在考虑双方的各种情况的基础上,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害给予适当的补偿,由当事人合理公平的分担损失,也就是公平责任的原则,比如,在手术中,因为输血意外感染了疾病,那么这个里面采血站和用血的医院是没有过错的,但根据这个公平责任原则,法院就会判处采血机构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补偿,但也有一些案例,因为这些机构不能够证明自己是否有过错,法院判处巨额赔偿。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的医生和病人之间的关系确实是非常紧张,而造成这种紧张的医患关系的重大的原因,就是因为经常发生一些医疗事故,所以双方都认为对方存在着过错,而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责任认定的时候,要从主观上来看是否存在过错。



·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
      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从各种途径了解到医疗纠纷的案例,很多人不懂得法律,反而将事情愈演愈烈。既造成严重纠纷,又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当我们遇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才能很好解决呢?的我们将针对此问题为您做出详细的介绍,快来了解一下吧。 一、什么是医疗纠纷...


·法医鉴定打掉一颗门牙算什么伤
      法医鉴定打掉一颗门牙算什么伤? 这是属于轻微伤,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微伤是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口腔组织、器官损伤,影响语言、咀嚼或者吞咽功能的; 涎腺损伤伴有功能障碍。 一、打架做伤残鉴定的程序 1、鉴定的受理 初...


·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承担
      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由承担员工工伤医疗费用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工时职工治疗工伤费用,符合规定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工...


·工伤认定时医疗费怎么处理?
      我们在生活工作中时刻在关注安全问题,但是意外事故市场发生在我们的身边,特别是从事危险职业的劳动者具有更高的事故发生率,在工作状态下受伤则属于工伤,不同程度的受伤会在工伤认定之后得到一定的赔偿,弥补给受害者的损失,那工伤认定时医疗费怎么处理?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员工工伤认定时医...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写? 医疗纠纷案件持续引发热议,北京又创新推出了医疗纠纷案件鉴定程序,让更多市民放心,大大提高了医疗纠纷案件审理速度,那么作为医疗纠纷鉴定的结果,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怎么编写呢?下面就是医疗纠纷鉴定陈述书的相关内容。 一、撰写陈述书写作要点: 1、条理清...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谁来承担 一、医疗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1、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具体规定
      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具体规定许多朋友都有过在医院就医的经历,也就有可能发生医疗事故。这时候,为了明确事故各方的责任、义务,医疗事故的鉴定成了关键一步。那么,医疗事故鉴定的时间具体有什么规定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详细解答,希望给您部分参考。 一、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时效 《医疗...


·医疗事故鉴定向谁申请
      医疗事故鉴定向谁申请一、医疗事故鉴定向谁申请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则有三种途径。 1、直接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2、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把鉴定的申请移交到医学会 3、由人民法院来委托。 二、医疗事故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倒置的依据是什么?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倒置的依据是什么 一、举证责任倒置的依据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施行“举证责任倒置”的法理依据,主要是医患双方地位不平等和医患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患方举证困难。从2002年4月1日起,在我国因医疗行为侵权的诉讼中,开始实行举证方式上的改革。患者将不再承担...


·医患纠纷的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患纠纷的归责原则是什么?如今医患纠纷已经成为了阻碍医疗市场健康发展的顽疾,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发生医疗纠纷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维权,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首先得明确医疗机构的责任,这里就涉及到民事诉讼归责原则。那么医患纠纷的归责原则是什么?接下来我们一起跟随我们...


·医疗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医疗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一、医疗诉讼需要的证据有哪些 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医疗机构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受损害的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证明自己对患者实施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如果证明不了的话,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但要认识到,举证责任倒置只是减轻了患者一方的举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