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醉驾的处罚,分为了两方面,一个是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一个是刑事处罚。由于现在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是一律认定构成犯罪了。因此,其中的刑事处罚也就不是必须的。具体还是要根据实际的醉驾情况加以分析、判定。而通常认定构成犯罪的话,也是以危险驾驶罪论处。但在醉驾的基础上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则可能会认定属于交通肇事罪。


·检察院是先批捕还是先交资料?
      一、检察院是先批捕还是先交资料? 一般是先提交资料,只有确定好了才能进行批捕;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


·交通事故发生后,往往会涉及责任认定及赔偿问题,但更多人关心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往往会涉及责任认定及赔偿问题,但更多人关心的是驾驶证的扣分问题,尤其是驾驶人本人。如果被扣满12分,则会面临驾驶证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问题,所以许多人会问,交通事故责任扣分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中,机动车方全部责任并不代表一定会违反交通法,如...


·交通事故赔偿都需要什么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都需要什么材料 发生交通事故理赔纠纷时,索要交通事故赔偿立案需准备以下资料: (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


·控制下交付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
      控制下交付和犯罪中止的区别是什么?两者的适用范围和判罚情况都是不同的,控制下交付是侦查机关发现了犯罪,可以不当场抓获,而是对其加以充分的监控,让其在监控下继续实施,当犯罪行为又触及到其他有关犯罪嫌疑人时,再将其捕获的侦查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中止是...


·一、电动三轮车司机喝醉算不算醉驾?
      一、电动三轮车司机喝醉算不算醉驾?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所以电动三轮车也是属于机动车的,所以将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驾驶人作出处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


·考上公务员辞职不交违约金吗?
      考上公务员辞职不交违约金吗?如果现在在职,考上公务员之后,需要办理辞职手续。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则有可能发生需要缴纳赔偿金的情况。无须用人单位批准。三十日内,办理工作交接,然后开具离职证明,社保转移手续后就可以离开原来的用人单位了。如果用人单位人手紧张,...


·在我国购买新车费用有哪些
      在我国购买新车费用有哪些现在,买车这样的事情对您来说是再平常不过的了。不过,买车毕竟对您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销,因为除了要交购车的钱以外,还有一些其他的必须的费用,整体下来,开销也是不小的。所以,生活中准备购车的朋友可以一起来了解一下在我国购买新车费用有哪些? 一、在我国购买新车...


·一、出租车剐蹭找我要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一、出租车剐蹭找我要误工费需要赔偿吗? 出租车剐蹭找我要误工费需要赔偿,一旦跟出租车撞了,就意味着对方不仅仅要修理车子,还要因为修理车子而耽误上工,出租车司机在维修车子的期间就意味着没有了收入若是全责的话,不仅仅要承担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还要是停运费和司机师傅的误工费。 而且...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误工费,按照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


·民事案件上诉状去哪里递交
      民事案件上诉状去哪里递交我国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上诉状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移交原审人民法院。通过该条法律规定可知,当事人既可以向原审人...


·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会导致人员的伤亡,受伤的一方索要赔偿的时候
      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会导致人员的伤亡,受伤的一方索要赔偿的时候,如果双方存在争议,则当事人可以申请做一个司法鉴定,明确伤残情况。我国伤残鉴定等级分为十级,其中十级伤残属于最轻的。那么,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是什么?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