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醉驾的处罚,分为了两方面,一个是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一个是刑事处罚。由于现在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是一律认定构成犯罪了。因此,其中的刑事处罚也就不是必须的。具体还是要根据实际的醉驾情况加以分析、判定。而通常认定构成犯罪的话,也是以危险驾驶罪论处。但在醉驾的基础上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则可能会认定属于交通肇事罪。


·喝了酒之后开车,在我国是会被处以非常严苛的处罚的,一般来说喝
      喝了酒之后开车,在我国是会被处以非常严苛的处罚的,一般来说喝酒之后的驾驶分为酒驾和醉酒驾驶,而两者的处罚也是有所不同的,一般来说醉酒驾驶的情节要比酒驾的情节严重很多,所以处罚也就相应的严重一点,那么醉驾不成立驾照还吊销吗,酒驾都吊销驾照吗? 一、醉驾不成立驾照还吊销吗 如果成立酒...


·一、交通事故后什么行为构成肇事逃逸?
      一、交通事故后什么行为构成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


·交通事故调解应该注意什么,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相比诉讼,调解更加节约时间,更加节约当事人解决问题的成本,因此在实务中调解越来越受到受害人的青睐。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呢?而在进行调解的过程中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进行交通事故调解 (一)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


·我国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要严查酒驾醉驾的这种行为,就是
      我国交警部门在日常的工作当中,要严查酒驾醉驾的这种行为,就是因为醉驾有时候造成的后果真的是难以预想的。而且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醉驾伤人这好像就是一种必然的因果关系。因为喝醉酒以后人的整个精神状态是不受控制的,单纯的醉驾和醉驾伤人这是两种性质。那么,醉驾伤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


·一般开车意外撞死人要赔多少钱
      开车撞死人的赔偿标准的确定方法如下: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


·如果汽车有违停扣分吗?
      我们您都知道,在道路上违停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什么是违停,就是违章停车,违章停车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许许多多人都是抱有侥幸心理,认为交警不在就不会贴罚单。并且有些时候光顾着自己方便违停,丝毫不顾虑他人的感受,如果违停扣分吗?我们一起探讨一下 一、违章处理 现场违章停车处罚对违反...


·公司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
      公司变更登记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一次性告知单是怎样的 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受理范围:有限责任公司 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一、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


·重庆涪陵摩托车醉驾怎么处罚可暂扣或吊销驾驶证
      重庆涪陵摩托车醉驾怎么处罚可暂扣或吊销驾驶证,并处罚金,拘留等(需依照具体情况处罚)。1 、酒驾处罚标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酒驾是否交强险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酒驾是否交强险赔偿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现代人的生活虽然基本上都有各种社会保险予以保障,但是没有一种制度能够将我们的生活当中遇到的一些风险系数降低到零的,尤其是如果自己非要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的话,那相应的后果也不能指望保险公司就会全部的替自己承担的。比如酒驾出了特别严重的交通事故,...


·开车撞死人新规定有什么?
      在行车驾驶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一旦违法了交通规则,那么就要认真的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那么开车撞死人新规定有什么,具体分为哪些情况,要不要坐牢,我们搜集了相关资料,今天就由本站的我们来为您解疑答惑。一、正常开车撞死人所需负的责任首先对于正常行驶的车辆来说,没有完全掌握突发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