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处罚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醉驾的处罚,分为了两方面,一个是交通行政方面的处罚,一个是刑事处罚。由于现在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不是一律认定构成犯罪了。因此,其中的刑事处罚也就不是必须的。具体还是要根据实际的醉驾情况加以分析、判定。而通常认定构成犯罪的话,也是以危险驾驶罪论处。但在醉驾的基础上发生严重交通事故的,则可能会认定属于交通肇事罪。


·法律上交警罚没款是啥意思
      法律上交警罚没款是啥意思?1、交警罚没款是违反交通法规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公安机关交巡警部门依照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道路交通违章行为人所作的行政处罚。交通违章处罚分为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和拘留四种。其中对违章者处以警告和50元以上...


·非法集资不知情提成要上交吗?
      非法集资算是目前非常让人容易损失大量钱财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一般情况下,非法集资分为个人实施与组织性实施两种。在个人的案件中,有些个人会是公司的老板,而其发给员工的提成就有可能是非法所得。那么,员工非法集资不知情提成要上交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司涉嫌非法集资,老板给一般员工按...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事件频繁发生,并且对受害者的家
      近年来,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事件频繁发生,并且对受害者的家庭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肇事者由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也会付出惨痛的代价。当然,如果惨剧已经发生,受害者家属就应该对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有所了解。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处理流程和规定 一、处理流程 (一)调解:经...


·交通事故一级残的赔偿有哪些种类?
      交通事故一级残的赔偿有哪些种类? 1、医药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代理词?
      在您的生活中,对于交通事故是越来越常见的一件事情了,因为驾驶人的不安全驾驶或者是违章驾驶的情况的话是非常的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在进行权利维护的时候,我们选择以诉讼方式为之往往会委托诉讼代理人,代理人在诉讼中需要准备诉讼代理词,现在,的我们就来告诉你怎么写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代理词...


·应该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
      购房者要知道,在买房时,虽然开发商可能会给您各种美好的承诺,但在收房时您还是需要仔细查验的,并且要学会处理交付纠纷,毕竟不讲诚信的开发商还是有很多的。那么,购房者应该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应该如何解决房屋交付纠纷 (一)一般质量问题。 一般...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有年龄限制是否合理?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有年龄限制是否合理? 法律上对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年龄没有明确限制,在法定工作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并且有实际的收入的人才能享受误工费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


·一、交通事故两处伤残十级有哪些赔偿?
      一、交通事故两处伤残十级有哪些赔偿?1、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中规定交通事故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


·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经常与开发商发生交房纠纷。当发生纠纷时
      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者经常与开发商发生交房纠纷。当发生纠纷时,因为很多涉及房屋的质量问题,购房者有时会不同意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解决,这时就要确定交房纠纷的诉讼时效。那交交房纠纷诉讼时效有多长呢?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房纠纷诉讼时效有多长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出卖人交付房...


·在车祸次责误工费要出吗
      在车祸次责误工费要出吗(一)是否要承担误工费与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责任比例没有直接的联系,如果你们双方中有受到人身伤害的,受害一方有收入且因事故损害造成了工作延误的,应当根据责任划分承担赔偿责任。(二)按照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受害人根据受伤的情况和双方的责任比例,可以要...


·在交警部门查处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轻微交通事故占的比例很大,对
      在交警部门查处的交通事故案件中,轻微交通事故占的比例很大,对于这样的情况,为了不不耽误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交警应该尽快的处理,在程序上面可以快速处理。济南市在这方面出台了政策文件。那么,济南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我们通过本文做个详细了解。 济南轻微交通事故快速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