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流转要遵循哪些原则?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流转要遵循哪些原则?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流转需要遵循的原则
1、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2、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剩余年限的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有期限的,该期限不得超过承包经营权的期剩余年限,如,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30年,承包人已使用20年,该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10年。
3、受让方须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原则。受让方应居于农业生产的能力,这是对受让方主体资格的要求。倘若不能从事生产经营,就不能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4、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优先,在同等条件下,较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可优先取得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
1、转包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2、出租
出租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权以一定期限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出租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承租方按出租约定的条件对承包方负责。
3、互换
互换是指在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4、转让
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5、入股
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除以上几种形式以外,还可以采取其他的流转方式进行流转,但不论采取任何流转方式,都要在流转双方自愿的基础上,依法依规的进入流转程序。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偿流转虽然比较少见,但是也是存在于农村土地承包现实操作中。双方无偿流转更要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选择的方式也比较多,有转包、互换、转让等几种形式。一般情况下,无偿流转的双方都是关系很密切的人。


·异地能不能办理离婚,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我们知道男女结婚的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而实践中如果是夫妻离婚的话是否也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呢?而要是在异地能不能办理离婚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异地能不能办理离婚 根据我国《婚姻法》之相关规定,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但...


·婚姻需要两个人彼此真诚地爱着彼此
      婚姻需要两个人彼此真诚地爱着彼此,如果两个人感情已经破裂,貌合神离地生活在一起也是一种煎熬。当两人都想摆脱这一份煎熬时,两人可以协议离婚,可以自愿将离婚相关事由达成一致协议,然后去婚姻登记部门登记解除婚姻关系。可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那么女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准备相关材料...


·房本的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是什么意思
      房本的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是什么意思 一、房本的土地使用权是划拨是什么意思 虽然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 出让土地,用地人缴纳土地出让金,从政府手中获得...


·新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呢?
      新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呢?今年出现了一项新政策,那就是在房子的双证合一,即是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证两证一起登记在不动产权书上,但是有好多人都误解了这个双证合一意思。认为房产证一下来,就万事大吉了。其实不是这样的,土地使用权证同样需要办理的。那么新房怎样办土地使用证呢? 一、新房怎样办...


·行政拘留关押在什么地方?
      行政拘留关押在什么地方?一、行政拘留关押在什么地方?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的执行场所是拘留所,而不是关押在看守所。行政拘留裁决权属于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较重的不超过15...


·2023年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


·征地拆迁时,只能选择拆迁安置房怎么办?
      征地拆迁时,只能选择拆迁安置房怎么办?起诉或者是进行行政复议,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或者房屋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如果只有一种方式的,被征收人对补偿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健康证异地可以使用吗
      可以的,健康证一般是可以跨市使用的,同省内跨市区都可以使用。办理健康证只对服务对象有利,对于相当部分的工作人员来说,则是既出钱又麻烦而且有失业的风险。其实,健康证的内容主要涉及传染病的检查,是为了保障服务行业方的健康安全,对于从事有毒、有害、放射性作业的人员来说,他们不属于服务行...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由谁出让?
       一、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由谁出让?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订立原则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有三种形式:协议、招标和拍卖。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协议。 目前签订...


·菏泽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用怎样计算?
      菏泽农村土地征地补偿费用怎样计算?菏泽属于山东的片区,执行的是山东片区的地价征收。由于山东的片区现在的征地补偿中具体的补偿标准现执行的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因此菏泽的征地补偿标准适用于该批复。那么,您对于该批复中征地补偿费用的核算较为重点关注,...


·国家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1、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2、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