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人员伤残评定要在什么时候做?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道路交通事故伤人员伤残评定要在什么时候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如果在治疗终结前进行鉴定,此时尚未治疗终结,对治疗终结后,受害人是否会留下一定的伤害影响,是否能完好如初,尚无法判断,根据此时受害人的伤情做出的评价是不客观的,无法反映、体现治疗终结后的情况。伤残鉴定机构可以由律师事务所委托,也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派、委托,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委托,但在委托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鉴定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否则其鉴定结论可能会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采纳。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5)严重超载驾驶的;(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事故中的伤残评定最好也要通过交管部门,而且很多时候不代表着,只要一出院治疗工作就已经结束了,像是有些人就得等到体内安装的这些钢钉取出来以后,才知道有没有给身体的活动功能造成影响,如果没有任何影响的话就没必要做伤残评定。



·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该怎么办
      在销售不畅的情况下,由于施工进度延缓和资金链压力等诸多问题导致的“开发商延期交房”现象逐渐增多,而相关项目开发商在向业主解释延期交房问题时也是闪烁其词。那么,在开发商延期交房、不按时交房的情况下,购房者应该怎么办?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购房者的合同解除权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


·撞车后全责处理流程是什么
      撞车后全责处理流程是什么?你是全责,但你有保险,还有商业险的三者和不计免赔,这个事故中产生的费用不用你来承担。都是你的保险公司来承担赔偿,伤者管你要钱,你不能给,你个人给定的钱由于没有发票保险公司是不能报销的。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给钱,只要潜在你手里,主动权就在你手里。让伤者法院起诉...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
      我们知道,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小轿车,货车,客运车随处可见,公路的建设也是越来越频繁,但是在进步的过程中也带来了很多不利的东西,虽然对于交通方面,我国法律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还有会有人因为不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从而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西安交通事故人伤处理技巧有哪些? 一、...


·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什么时候去定损,内容有哪些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是轻微事故,我们都是希望交警能很快的处理完这件事情。那么,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什么时候去定损?发生轻微交通事故该怎么处理呢?交通事故快速处理适用范围是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知识。 一、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什么时候去定损 关于什么时候去定损,原则上...


·一、交通事故复合型损伤可不可以申请评残?
      一、交通事故复合型损伤可不可以申请评残? 发生了交通事故复合型损伤,伤者当然能够评残,其评残鉴定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对当事人伤残等级的评定及其相关问题的鉴定是极为重要的,尤其是定残等级的高低及各种补偿期限的长短,直接关系到当事 人赔偿金额的多...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方法是怎样的一般来说
      交通事故主次责任赔偿方法是怎样的一般来说,双方为机动车的话是三七开。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机动车一方在相当于相应的强制...


·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一、交通肇事逃逸为全责方吗? 交通事故中逃逸方负全责,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事故因当事人逃逸,而无法认定当事人责任的,无论事故各方的实际责任如何,均推定逃逸方承担全部责任; (二)事故一方当事人逃逸,事故的认定结果是双方均无责任,即意外事故,逃逸...


·交强险医药费赔偿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很多人平时都会觉得在医院的开销就和自来水是一样的,特别是生活中有些比较严重的交通事故,如果被撞者需要做手术或者情况比较严重的话,那单在医药费的这一块可能动辄就高达几十万元的,同时提醒您,就是交强险对于医药费的赔偿也不是没有上限的,接下来我们介绍的就是交强险医药费赔偿的具体规定是什...


·汽车事故报废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汽车事故报废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不仅仅带来人身伤害的危险,同时也会对财产造成损害,交通事故中,车辆很容易受到损害。有些较严重的事故,甚至会造成车辆的报废。车辆不能继续投入使用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责任人赔偿。赔偿责任一般由保险公司支付。那么汽车事故报废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


·交通事故的误工赔偿怎么算
      交通事故的误工赔偿怎么算 在追尾的交通事故中,能够证明伤者是具备工作能力的,可以获得误工费的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伤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伤者接受实际减少的收...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