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爷爷的房子奶奶放弃继承权什么意思?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爷爷的房子奶奶放弃继承权什么意思?

爷爷的房子奶奶放弃继承权的意思就是奶奶不再参与该房产的继承,而排在其后的继承人将会按照法定的方式继续得到房产的归属权利。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

(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婚条件,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另外,经法院确认属于事实婚姻的夫妻也取得配偶身份。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国法律还规定,于1950年婚姻法公布以前的妾,如双方不愿意接触关系的,也是夫的合法配偶。

(2)子女。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父母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可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赡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以依照继承法第14条的规定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仍可作为生父母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同样,继父母继承了继子女遗产的,仍可作为亲生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的,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综上所述,爷爷和奶奶结婚后得到的房子理应在爷爷去世后让奶奶得到大部分的房产,但是奶奶明确说明自己不要房屋也就是将房子让给了子女或者其他有继承权利的人,此时房屋在经过分割之后就将成为其他人的财产而奶奶就不再享有了。



·买房子的时候最主要的费用自然就是房款了
      买房子的时候最主要的费用自然就是房款了,但您可不要认为除了这个费用之外,就不会涉及到其他的了。其实因为购房要办理过户手续,这个时候就会涉及到税费的交纳问题。那到底买房子要交什么费用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购买新房子需要缴纳的税费 1、缴纳契税,契税就是指房屋权...


·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如何分配离婚房产
      一、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配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


·贷款还完房子他项权证怎么解除?
      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由于需要以抵押房屋的方式获得一定的金额,解决需要。在抵押之后,经过每月按时还款,根据相关规定,抵押方是可以到银行进行解除抵押,从新获得房屋的使用权,那么在我国贷款还完房子他项权证怎么解除呢?一、贷款还完房子他项权证怎么解除关于贷款还完房子他项权证怎么解除有以下几...


·一房多卖的后果都有哪些
      一房多卖的后果都有哪些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卖人的...


·签了购房合同离婚后怎么办
      签了购房合同离婚后怎么办 离婚后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更名,具体申请更名流程如下: 1、如果签订了正式购房合同,但还未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合同更名也仅限于解除原合同再重新签订合同。 2、如果购房者签订的正式合同已由交易中心登记备案,那么更改合同的买受人,须将已登记备案的合同撤销,...


·欠钱用于抵债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在外务工的人越来越多,导致农村很多土地都是空着的,有的人看到了其中商机,就会去承包这些土地,开展养殖业或种植业等,土地承包有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欠钱用于抵债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我们以整理出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房屋抵押借款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在选购房屋的时候,除了会比较关系房屋本身的情况外,购房者往往
      在选购房屋的时候,除了会比较关系房屋本身的情况外,购房者往往还比较在意房屋的配套设施,主要是小区和周边的相应生活配套设施。不过对于很多人而言,可能都还不清楚房屋配套设施具体有哪些,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配套设施具体有哪些? 配套设施在最...


·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一、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 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般都较低。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就进入了房地产项目的清盘销售...


·一、 买公租房可以继承么?
      一、 买公租房可以继承么?公租房不是遗产,不能继承。符合条件的可以要求续租。父母去世后,公租房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与父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在租赁期内继续承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


·怎么确定婚后房产归属,离婚如何分割婚后房产
      新婚姻法实施后,夫妻离婚的婚后房产归属问题成为了大众急需了解的内容。由于这涉及到个人的利益问题,因此不少离婚夫妻都在咨询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告诉您婚后房产怎么分割,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怎么确定婚后房产归属,离婚如何分割婚后房产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话该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的话该怎么办? 一、怎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双方,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非常重要,有些二手房买卖双方由于较熟悉甚至没有任何书面协议,导致纠纷产生时没有任何证据,不仅给法院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也不利于维护自己的权利。 要与房屋销售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