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时效是多久?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时效是多久?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时效是一年的时间,当然这里的一年时间是指劳动者提起劳动方面的仲裁,当然如果说对于劳动者他仍然是在这个用人单位继续工作的话,就不受这个一年的时间期限的限制,而是说当事人离开了这个用人单位之后的一年计算时间。《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其他法律规定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并不属于劳动报酬,而是因违反法律的一种惩罚。所以双倍工资请求的诉讼时效应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计算。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确系不可归责于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此主张二倍工资的,可不予支持。对用人单位来说,他们可能会为了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说在发生一些纠纷的时候,自己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就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一种行为已经严重的影响到我们的国家劳动法规定,所以必须要对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中断的情形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


·一、销售可不可以随时辞职?
      一、销售可不可以随时辞职? 1、员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关系 ,否则属于违法解除。 2、如无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况业限制协议及服务期协议,员工离职均不能收取违约金。 3、如员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有证据证明造成了经济损失,可以另行主张赔偿。 二、什么情况...


·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相信您都知道,在现实中,可能会因为一些情况而导致劳动合同提前终止,对此接下来就是解除劳动关系。然而,也有一些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那么这些情形具体包括了哪些呢?本文将针对这个问题做详细解答。 一、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劳...


·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没签劳动合同是不是可以随时辞职 1、虽然单位没有同你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但你仍然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离职; 2、当然,同时你可以向公司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有下列13种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


·在北京买一套房真的是给大部分的北漂工薪阶族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在北京买一套房真的是给大部分的北漂工薪阶族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所以说在买房的过程中吗,您都应该慎重的选择。购买新房的时候可能相对简单点,尤其是在购买二手房,更应该注意很多的东西。那么在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写,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就我们就为您做简答的介绍。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


·室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具体该怎么写?
      室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具体该怎么写? 您都知道,室外弱电工程是一块挣钱的大蛋糕,不少人选择自己承包一个工程,在这个过程中,至关重要的就是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了。那么问题来了,室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该怎么写,或者说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室外弱电工程承包合同主要分...


·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
      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上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这就构成了劳动关系。但是在社会中发生劳动关系纠纷是非常多的,那么处理劳动关系纠纷的原则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调解原则 调解的原则中说劳动争议可...


·一、德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级是什么?
      一、德州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一级是什么?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


·承揽关系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承揽关系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揽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因承揽人在承揽活动中受伤的,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可以按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处理。 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 1、控制标准。因为雇佣关系买的是雇佣人劳动的本身,那么雇用人对受雇人劳务的实施就有一定的要求...


·一般工伤保险多少钱一年
      由于行业不同,工伤保险的缴费肯定不一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


·南京是一个繁华的都市,很多人在一天繁忙的工作之后都会给自己安
      南京是一个繁华的都市,很多人在一天繁忙的工作之后都会给自己安排很丰富的夜生活,其中少不了喝酒的场合。但是酒后涉及到的一个问题——酒驾,侥幸心理的人估计会直接把现在严格的法律法规抛在脑后。南京醉驾180以内已经达到危险驾驶罪,将会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定罪处罚。下面详细的向您介绍一下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