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贩卖假烟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贩卖假烟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销售假烟根据具体数额确定承担的法律责任。当行为人故意制造、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5万元以上时,即成立犯罪;销售金额不满5万元的制售伪劣产品的行为一般属违法行为,可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1、行政处罚。依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的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2、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二、非法经营罪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情节严重,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达5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万元;(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达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满10万元;(三)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数额达2万元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非法经营烟草制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综合上面所说的,贩卖假烟就是属于利用不合法的产品进行售卖,这种行为只要一旦被查到必定就会接受到处罚,但对于此行为的处罚标准一般就会按数额的大小来进行判决,所以,执法人员在办理的时候就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饮酒驾驶怎么处罚 酒后驾驶构成犯罪的怎么判
      饮酒驾驶属于酒后驾驶中的一种情况,而与醉酒驾驶相比,这样的情况显然不是那么严重,但此时毕竟也属于交通违章行为,因而也是要对驾驶人员做出处罚的。那法律中规定对饮酒驾驶怎么处罚呢?可能很多人都还不清楚,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饮酒驾驶怎么处罚 酒后驾车是让世界各国头...


·犯非法拘禁如何判缓刑
      当事人犯了非法拘禁罪是可以申请执行缓刑的,但申请缓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不是所有犯了非法拘禁罪的罪犯都可以申请缓刑。那么满足哪些条件可以执行缓刑呢?首先犯罪人不能够是多次犯案,累积犯案。其次犯罪人犯案情节不是非常严重,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要是三年以下。最后在以上情况下,犯罪人...


·判缓刑能否保留公职 撤销缓刑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很多公职人员来讲比较在意的也就是自己的公职了,如果生活中不小心触犯了《刑法》需要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话,此时也比较担心自己的公职是否还会保留。那实践中,要是公职人员被判缓刑能否保留公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判缓刑能否保留公职 根据人事部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被司法机关发现持刀伤人必须拘留吗?
      被司法机关发现持刀伤人必须拘留吗?被司法机关发现持刀伤人必须拘留,持刀伤人造成轻微伤赔偿,已经违法,应当进行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


·破坏界碑、界桩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在我国的边境地区,国家设立的都有界碑。按照界碑为依据,其他外来人员是不可以非法进入我国境内的,只要越过界碑的位置,那么就触犯了我国的相关法律,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说在生活当中是不允许任何人破坏我国的界碑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破坏界碑、界桩罪主体要件是什么? 一、破坏界碑、...


·刑诉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我国自从新中国建立以来一直是法治社会,而在法治社会中人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的提高,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今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刑事诉讼的时候要注意诉讼时效,保证自己能够顺利的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那刑诉法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以...


·行贿罪是否是职务犯罪的一种
      职务犯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犯罪,具体的犯罪种类有多种。行贿罪则是通过财物的方式送给国家工作人员的一种犯罪行为。行贿罪和职务犯罪有着交叉的地方,都是涉及到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那么行贿罪是否是职务犯罪中的一种犯罪呢。 一、行贿罪是否是职务犯罪 职务犯罪是特殊主体的犯罪,...


·拒执罪归公安哪个部门管理?
      在民事诉讼中,对于法院已经做出的判决,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上诉,就应该执行。拒绝执行判决可能构成犯罪,我国刑法中也这方面的罪名。法院可以将当事人移送给公安机关立案,符合条件的,检察院还可以发起公诉。那么,拒执罪归公安哪个部门管理?我们一起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一、拒执罪归公安哪个...


·毒品犯罪的刑事抗诉书由谁制作?
      一、毒品犯罪的刑事抗诉书由谁制作?毒品犯罪的刑事抗诉书由检察机关制作,因为我们国家所规定的刑事抗诉是由检察机关所提出的一项权利。相关的刑事抗诉情形如下所述:1、人民法院刑事判决或裁定认定事实、采信证据确有下列错误之一,导致定性或者量刑明显不当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


·侵占罪立案金额该怎么确定
      财产型犯罪是刑法中相当重要的一部分。盗窃罪、诈骗罪、绑架罪、抢劫罪、抢夺罪等生活中司空见惯的犯罪都属于财产型犯罪。其中,您比较陌生的是侵占罪。说陌生,不是因为侵占罪这个名称,而是对其的认识,因为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与生活语言对“侵占罪”的理解有一定出入。财产型犯罪离不开对财产数额的...


·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罪如何量刑
      犯罪嫌疑人涉嫌强奸罪如何量刑?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