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贩卖毒品案开庭多长时间宣判?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贩卖毒品案开庭多长时间宣判?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具体时间无规定,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即从起诉到宣判在一般情况下不超过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二、司法解释刑事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法律上没有规定从开庭到判决的具体时限,但对整个审理过程规定了明确的时限。以下是民事案件的一审期限。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一个月,至迟不超过一个半月,具体情况按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经本院院长批准,可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再延长一个月。贩卖毒品案件的司法审理程序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上,必须严格按照司法程序来处理,如果出现了犯罪事实难以认定或者出现新的证据需要进行确定的情况下,还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审查起诉处理。



·入室盗窃数额较小的判罚是什么?
      一、入室盗窃数额较小的判罚是什么?入室盗窃数额较小的判罚是根据《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入室盗窃不管金额多少,都按盗窃罪处理,要是涉案金额不大,可能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诉讼判决类型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一、行政诉讼判决类型法条是怎么规定的?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① 主要证据不足的; ② 适...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


·行政判决的基本形式有哪些?
      1.驳回诉讼请求判决。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撤销判决。撤销判决分为判决全部撤销、判决部分撤销及判决撤销并责成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三种情况。被诉具体行政行为...


·双方斗殴失手杀人要判多少年?
      斗殴通常都需要有两方或者更多的人参与才能形成严重的社会事件,而在混乱的打架现场经常会因为情绪激动而没有控制好打人的力度造成失手将他人致死的情况,法律也明确了剥夺别人生命的严重后果。那么,双方斗殴失手杀人要判多少年? 一、双方斗殴失手杀人要判多少年? 对于这个事实应该认定行为人属于...


·帮助亲属拐卖儿童判多少年?
      帮助亲属拐卖儿童判多少年?帮助亲属拐卖儿童属于犯罪中的从犯,量刑起点是五年。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儿童三人...


·什么案件适用独任审判?
      什么案件适用独任审判?适用独任审判的案件有有:1.基层人民法院及派出庭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一审案件;2.特别程序(选民资格和重大疑难案件除外);3.非讼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中的除权判决程序除外)。独任制是人民法院审判组织形式之一。由一名审判员独自对案件进行审判,并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负责的...


·认定构成入室抢劫怎么判
      认定构成入室抢劫怎么判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专门规定入室抢劫罪,而是将入室抢劫行为被作为抢劫罪的一种情节加重犯。对于入室抢劫行为,仍然定位抢劫罪。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我们应如何判断职务发明?
      我们应如何判断职务发明?1、以单位的业务范围来划分。即凡是属于单位业务范围内的有关发明创造,均认为是职务发明。从单位的角度看,单位雇佣职工的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其业务,职工有义务为发展单位的业务而努力,因此,职工完成的一切在单位业务范围内的发明创造行为均属于履行职务。2、以完成发明创...


·抢劫十万判几年
      抢劫十万构成抢劫罪。依据法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肇事逃逸无伤亡的判罚是什么?
      肇事逃逸无伤亡的判罚是什么?车辆肇事逃逸,无人员伤亡情况下处以二百至两千元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