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暴力犯罪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属于暴力犯罪吗?不一定,具体看犯罪实施手段而定,暴力犯罪是“智能犯罪”的对称。犯罪类型之一。以暴力手段来实现犯罪目的的犯罪行为。如囚杀、抢劫、伤害、强奸等以暴力行为为特征的犯罪。由于暴力犯罪是通过对人身实施侵害的方法来达到犯罪目的的,因此对社会的危害和犯罪后果往往比较严重。西方国家一般将暴力罪列为重罪,在中国,暴力犯罪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破坏社会治安的行为,是中国刑法和司法机关打击的重点。二、暴力犯罪的范围(1)直接规定“暴力”为犯罪的要件。如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抗税罪、强迫交易罪、强奸罪、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抢劫罪、妨害公务罪、妨害作证罪、强迫卖血罪等等。这类犯罪除少数只以暴力为要件外,多数犯罪还规定可以以胁迫、其他方法、手段构成犯罪。(2)虽然没有直接规定“暴力”,但是法律用语事实上是指该种犯罪是以暴力(包括以暴力为胁迫内容)的行为实施的,刑法上则以“叛乱”、“暴乱”、“强制”、“绑架”、“殴打”、“聚众扰乱”、“聚众斗殴”、“劫夺”、“暴动越狱”、“强迫”、“阻碍”等来表示。如武装叛乱、暴乱罪、绑架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暴动越狱、聚众持械劫狱罪、强迫卖淫罪等。(3)既没有直接规定暴力为要件,法律用语也并不意味着该类犯罪只能以暴力行为实施,但实践中该类犯罪通常是以暴力行为实施的,传统观念及理论上也认为该类犯罪就是暴力犯罪。如爆炸罪、放火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4)虽然不具有上述的各种特征或者特点,但是法律将以暴力实施犯罪的,规定为从重处罚的情节,或者按照刑法所规定的的相应犯罪论处。如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犯各种走私罪而武装掩护走私、非法拘禁罪、拐卖妇女、儿童之第5项之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之第2款和第3款之罪等。由于法律对该类犯罪在规定上的不统一,因而如何界定暴力犯罪的内涵和外延,但尚无统一的认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故意伤害罪的犯罪事实结果,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和认定上,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但暴力犯罪是犯罪的实施手段,两者的司法解释和相关定义都是不一样的,具体情况下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



·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一、如何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满足以下要件就会构成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的国有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


·根据刑法规定持刀伤人算不算犯罪?
      根据刑法规定持刀伤人算不算犯罪?根据刑法规定持刀伤人算犯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


·对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需要公告吗
      对单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需要公告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需要进行公告,主要是因为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在法律地位上是相对独立的,另外两者在立法目的上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在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处理上不需要进行公告。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检察民事公益诉讼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分析,前...


·网络诈骗触犯了刑法多少
      网络诈骗触犯了刑法多少条?网络诈骗罪,顾名思义,即以网络为媒介而欺骗别人的行为,目的则是为了骗取他人的钱财。犯罪者利用网络漏洞,打着目的合法、且是为了被欺骗者的角度出发,消除人们的心理防线,达成自己的非法目的。我们都知道,网络诈骗触犯的是刑法,那么具体来说网络诈骗触犯了刑法多少条...


·民事案件强制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民事案件强制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一、民事案件强制拘留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与贪污罪存在密切的关系,从立法过程上看,职务侵占罪由贪污罪分化而来。从犯罪构成上看,两者的相同点是主观上均由故意构成。那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呢?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该怎么区分贪污罪与职务侵占罪?请看以下内容吧。 一、贪污罪与职...


·劝犯罪分子投案算立功吗
      劝犯罪分子投案算立功吗劝人自首,应当认定为立功。首先,规劝他人投案的结果是让犯罪嫌疑人或同案犯主动投案,这不仅大大节约了司法的诉讼资源,减少为抓捕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而且有利于体现国家刑罚权行使的及时性和必然性。同时,促使在逃犯罪嫌疑人悔罪服法,其人身危险性也得以消除。这当然是...


·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书记员的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九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


·广西盗窃罪入罪标准是什么?
      一、广西盗窃罪入罪标准是什么?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5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4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西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盗...


·关于遗弃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现实中,遗弃的行为并不少见。遗弃的对象一般是未成年孩子以及没有生活处理能力的老人。遗弃的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的条件是可以构成犯罪的,实施遗弃罪的当事人要接受法律的惩罚。那关于遗弃罪的处罚是怎样的?我们在以下文章中为您作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关于遗弃罪的处罚是怎样的? 第二百六十...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哪些不同点?
      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区别在于哪些不同点?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