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十年前离婚协议备案是有效的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十年前离婚协议备案是有效的吗?有效的;离婚协议经过民政局离婚程序后,将协议备案存档,协议内容具有法律约束力。也就述说有效。未经上述程序,该协议未生效,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1款第3项,“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是办理离婚登记的必备材料,因此,我国法律上不承认口头离婚协议。对此,应与《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1款规定的民商事合同可以采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相区别,此其一。其二,就书面形式而言,《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但对于离婚协议而言,书面形式应仅指离婚协议书,不应包括信件,更不应包括数据电文,特别是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登记离婚的必备法律文件,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此进行审查(《婚姻登记条例》第四百七十一条),而审查则须以离婚协议有形且符合形式和内容的要求为条件,而离婚协议书则完全符合这些要求,自然成为我国法上的选择。从离婚协议的内容上看,包括三项主要内容,即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其中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还包括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行使及保障等内容;财产及债务处理则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根据上述三项主要内容上看,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的性质,其中关于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及债务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这两种关系在法律性质上均属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二、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律师提示您:所谓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是指:1、一方要求离婚的;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协议对于走协议离婚的人来说是必须要存在的,而且这份协议不管是多久那么都是会受到法律保护的,这也是为了可以更好的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如果双方产生任何的纠纷,那么这份协议就会起到很重要的依据。



·离婚协议书财产归属可以进行变更吗?
      离婚协议书财产归属可以进行变更吗只要是双方对此达成一致意见,即都同意更改协议,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下是可以的。若不能,则提出重新分割要求方就需要提起诉讼,并向法庭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否则,恐怕无法更改原双方都签字同意了的协定。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其一,《民...


·起诉对方抚养费不出庭怎么办?
      随着社会观念的改变,离婚已经不再是新鲜事,一般没有孩子的话离婚基本上都是和气收场。但是有孩子的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容易引发抚养费纠纷,严重者还要闹到法庭上解决。那么,如果遇到这种情况,起诉对方抚养费不出庭怎么办?有需要的朋友请看下文。 一、抚养费纠纷的当事人是否可以不出庭...


·婚内夫妻财产分配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婚内夫妻财产分配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甲方:张某某,男,汉族,身份证编号: 乙方:李某某,女,汉族,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年月日生育一子(邓某,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自结婚后一同共同经营,至今已经积攒如下各种财产,双...


·对于事实婚姻子女怎么判?
      对于事实婚姻子女怎么判?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男女双方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的时候,子女抚养权问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规定:1、人民法院审理非法同居关系的案件,如涉及非婚生...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后财产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一、婚姻法关于离婚后财产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1、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


·根据规定在哪变更抚养权?
      根据规定在哪变更抚养权? 孩子的监护权变更必须到法院,通过诉讼才行。 二、女方如何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作为女方,以下情形争取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大:第...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离婚协议中的抚养费可以变更吗 当然可以变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的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


·养父母子女能否解除收养关系
      一、养父母子女能否解除收养关系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115条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其第1116条还规定:“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就能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就能离婚?   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就能离婚?   在实践中,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第二次提起诉讼,并不一定能成功离婚。但是因为法院会这样考虑,为了离婚一方已经提起了两次诉讼,说明离婚的愿望强烈,并且经过了六个月以上的冷静期依然选择离婚,可以是双方感情破裂的一...


·如果要离婚怎么去起诉离婚手续?
      当夫妻双方决定离婚时,在办理相关手续前需要先就双方是否均同意离婚、共同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之后签订离婚协议,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合意,则只能到法院进行起诉,请求判决离婚,那么,如果要离婚怎么去起诉离婚手续呢?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