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是什么?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关于病假的规定如下,

1、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请长病假的职工,在病假期间与原单位保持着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4、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5、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6、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7、企业富余职工、请长假人员、请长病假人员、外借人员和带薪上学人员,其社会保险费仍按规定由原单位和个人继续缴纳,缴纳保险费期间计算为缴费年限。

二、病假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病假工资的计算,首先必须确定两个变量,一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二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为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具体根据本地政策执行;

2、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医疗期来计算:

(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2)劳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

(4)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日常生活当中劳动法的作用是非常之广大的,在劳动者的一些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在相关的劳动法当中都可以找到一些具体的解决的措施,比如说在病假期间请病假的时间都有着明确的限制,如果低于这个时间并且不发放劳动待遇的话,是可以维权的。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国家和政府的宗旨虽然是为人民服务,执政为民,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一些不可控制的因素,国家机关以及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使职权可能会侵犯我们的权利,我们可以依法请求国家的赔偿。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国家赔偿案件立案工作的规定。 一、什么是国家赔偿 ...


·装修施工安全协议是什么?
      装修施工安全协议是什么样的? 在现代社会,很多夫妻在结婚之前都会购买一套房屋,然后进行专修。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的装修施工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安全的问题,这个时候一般当事人会进行协议。那么,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是什么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装修施工安全协议书是什么样的这个问...


·一、员工生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一、员工生病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一)员工依据法律规定享有医疗期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因此,在劳动者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


·国有企业倒闭后企业职工怎么办
      国有企业倒闭后企业职工怎么办一般来说,国有企业的运行和经济的发展都相对来说比较稳定。但是一旦国有企业运行出现了问题,公司该如何处理和解决呢,该如何安排员工的去向的。对于这种情况一般来说公司和企业都有自己的解决办法。那么国有企业倒闭后企业职工怎么办?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1、关于...


·工资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工资欠条格式范本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按照协议的约定,按时给职员发放工资是用人单位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但是在公司遇到一些特特殊情形时,可以暂缓工资的发放时间,为了避免纠纷,职员一般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资欠条格式范本的格式规定,书写工资欠条。 一、什么是欠条 欠条是欠款的凭证,...


·公司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时间给?
      公司辞退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什么时间给?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劳动...


·劳动争议仲裁法细则及仲裁管辖制度
      劳动争议仲裁法细则及仲裁管辖制度 一、劳动争议仲裁法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七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设立;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区、县设立。直辖市、设区的市也可以设立一个或...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提前复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提前复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提前复工根据实际情况及可能发生的后果的严重性,当事人可能需承担以下三类法律责任: 1、行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


·在生活中,由于房价暴涨,许多年轻人外出工作的时候是买不起房子
      在生活中,由于房价暴涨,许多年轻人外出工作的时候是买不起房子的,所以经常会选择租房,租房时需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是会产生法律效力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需要双方协调好合同条款内容。下文对房租租赁合同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房屋租赁的定义 房屋租赁合...


·土方工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土方工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土方工程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项目建议书立项 向发该局提供:立项申请报告、项目建设申请表、项目建议书等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理 向规划提供:建设用地申请表、项目建议书批复、现状有效地形图一份 土地预审应提供资料: (1)建设项目用...


·目前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除了我们通常认为的劳动法律关系,还有
      目前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除了我们通常认为的劳动法律关系,还有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与劳动法律关系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没有签订有效的书面合同。因此,事实劳动关系的保护是劳动关系保护中的一个重难点。那么,事实劳动关系怎么认定呢?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要违约金吗?请跟随律师我们进行了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