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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了抚养费没钱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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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判了抚养费没钱应该怎么办如果确实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可以与抚养孩子的一方协议缓付或用其它方式折抵抚养费,但要是既无财产也丧失了支付能力,另一方则要全额承担抚养责任。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的费用。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根据司法解释,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二、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免子女抚养费?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相关子女的抚养费应在离婚前,根据这类儿童的实际生活和学习的状态进行确定。双方协商进行办理,支付这类儿童的抚养费用。抚养费用支付可以按月也可以按季度或是按年进行支付。我国的民政部门对这类案件进行监督。



·夫妻离婚,女方抚养孩子吗?
      夫妻离婚,女方抚养孩子吗? 当今社会,离婚概率越来越高,夫妻之间要是有孩子,在离婚过程中,孩子的抚养权争夺是必不可少的。夫妻离婚,孩子以后的生活状况及成才方式有很大的影响,双方都希望孩子能够留在自己身边,亲自照顾孩子的一切。在夫妻离婚中,要让女方抚养孩子吗?下面就为您说一说,您...


·银川抚养费判决会给多少?
      1、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支付抚养费人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


·一、女方争取抚养权有利条件是什么?
      一、女方争取抚养权有利条件是什么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


·离婚动产如何分配?
      一、离婚动产如何分配   对动产的具体分割方法如下:   1.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的所有财产应认定为。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其差额部分,由多得一方以货币的形式给予补偿。   2.已登记结婚,但尚未共...


·有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有孩子的夫妻来说,一般孩子对于双方来说是最重要的。像夫妻离婚因为孩子而引发的一系列矛盾您可能都见都过。其中,对孩子的矛盾的关键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的问题。其实,孩子的抚养费是受我国法律保护的。您可以根据法规来对孩子的利益进行争取。那么,有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 ...


·一、家庭财产分配说明书怎么写?
      一、家庭财产分配说明书怎么写? 1、首部 (1)标题。 应写明“财产分割协议”或“分产契约”。 (2)当事人身份的基本情况。 分别写明参加析产的双方或多方共有人各自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同时还要注明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


·一、离婚协议财产复婚后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
      一、离婚协议财产复婚后是否还具有法律效力?复婚后原来的离婚协议当然有效。按照性质来区分的话,其实离婚协议书就属于混合合同当中的一种,除了会受到《合同法》调整外,其实更多是受到了《婚姻法》的调整。而离婚夫妻一旦签订了该协议,并且实际办理了离婚手续,进行了登记备案的,那么就会马上生效...


·单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单方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婚后,配偶得了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但最终,还是需要符合法定的离婚条件,夫妻才能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相关规定,一方在夫妻共道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内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如果容是间歇性精神病,应...


·一、离婚财产赠与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一、离婚财产赠与子女是否可以撤销? 离婚财产赠与子女的情况下,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撤销的。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


·一、重婚罪可以网上通缉吗?
      一、重婚罪可以网上通缉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一方起诉犯重婚罪的,重婚罪的犯罪嫌疑人再逃的,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将其追捕归案。被司法机关发现或受害人报案经查明确实构成犯罪就会网上追逃。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


·未婚先孕抚养费怎么判?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人们的思想都较为开放,固而未婚先孕的现象十分常见。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是未婚子女,父母依然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若一方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未婚先孕抚养费怎么判? 一、未婚先孕抚养权的判定 最高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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