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 判决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情况有哪些?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一、 判决离婚后的财产纠纷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对于财产的分配问题产生的纠纷;

二是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纠纷,由此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四是婚姻关系结束后,一方发现对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的在离婚时未分割的其他财产而引发的纠纷。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十二条 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三项规定的"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认定情况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处理,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情况双方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来进行处理,无法协商处理的,也可以按照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


·在我国抑郁症适合抚养小孩吗
      抑郁症俨然已经成为现在比较多发的一种“潮流病”,因为抑郁症的患者大多不喜欢主动和其他人交流,并且多数的抑郁症患者从表面上根本看不出来,但是如果长期和抑郁症患者的人接触的话就会发现,患有抑郁症的人,其实有的时候情绪是非常不稳定的。那么,在我国抑郁症适合抚养小孩吗? 一、在我国抑郁症...


·一、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分割的诉求法院会支持吗?
      一、婚姻期间共同财产分割的诉求法院会支持吗?1、符合法定情形的话法院会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


·一、行政拘留有案底吗对子女有影响吗?
      一、行政拘留有案底吗对子女有影响吗?一般的行政拘留是有违法记录的,“案底”并不是法律上的规范用语,没有法律规定什么是“案底”。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会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档案,保留在原办案单位,且永久存档,行政拘留记录一般对子女是没有影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有力条件是什么?
      随着我国法制化程度的不断增长,人们在解决婚姻问题的时候都会依据法律来进行解决,在结婚之后如果双方出现了矛盾难以维持生活就会选择离婚来解决,离婚的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那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有力条件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有利...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 法院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解除。离婚时父母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进行协商,协商未果可以上法院进行诉讼,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决。那么, 如果女方提出离婚 法院会怎么判孩子的抚养权?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


·离婚协议书财产归属可以进行变更吗?
      离婚协议书财产归属可以进行变更吗只要是双方对此达成一致意见,即都同意更改协议,重新分割财产的情况下是可以的。若不能,则提出重新分割要求方就需要提起诉讼,并向法庭提供切实有效的证据。否则,恐怕无法更改原双方都签字同意了的协定。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其一,《民...


·一、聋哑人重婚罪怎么处理?
      一、聋哑人重婚罪怎么处理? 聋哑人是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不是应当。所以还是要视具体情况。 刑法 第十九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重婚罪可公诉,可自诉,如果检察院没有提前告诉,当事人可以提起自诉。量刑...


·离婚起诉子女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如果夫妻双方当中,其中一方要单独起诉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在起诉抚养费之前,不妨自己先提前来了解一下离婚起诉子女抚养费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因为我国的婚姻法当中,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相关权益不被侵犯,特地针对孩子的抚养费的问题拟定了相关的条款,要求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不得侵犯孩子的任何...


·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
      现如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随着离婚率的增加,关于夫妻离婚后的财产分割问题、房子分配问题、孩子归属种种问题也层出不穷。那么,今天通过下文我们来重点了解一下关于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相关的条款是什么?我们一一为您解答。 一、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 1、抚养费...


·离婚协议写明不负担抚养费,以后可以起诉吗
      离婚协议如果写明不负担抚养费以后是否可以起诉 1、可以以子女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离婚协议作为父母双方自愿达成的对离婚相关事项的约定,属于离婚双方意思自治的范围,但协议双方只能对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加以约定,无权在协议中剥夺或限制他人的合法权利。 2、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


·再婚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再婚付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