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15062590 18921344401
律师团队
>>
  • 常州律师姜律师
  • 常州律师朱律师
  • 常州律师叶律师
  • 常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常州市区、新北区、天宁区、钟楼区、武进区、溧阳、金坛区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内商标和国外商标相同算侵权吗?


常州律师网 www.cz64.net


  国内商标和国外商标相同算侵权吗?国内商标和国外商标相同算侵权的,国外知名商标国内抢注算侵权。《商标法》第十三条:就相同或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国外知名商标国内抢注算侵权,如果该国与中国签订了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协议,或者共同处于某一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系统内,则在该国注册的商标亦受我国的保护。目前从巴黎公约到TRIPs,只是对各国的驰名商标的抢注保护问题上做出了相应规定。如果是非驰名商标,可以在本国注册他国非知名商标,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只要国内的商标局审核通过,是没有什么后果的。至于如果国外的这个商标持有人知晓到这个信息了之后过来提异议,和提争议,那就是后话了。二、防止商标抢注方法1、市场未动、商标先行。在新开发的商品进入市场之前,确保所用商标已经取得权利。2、防御性注册: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以免受职业商标炒家的侵害。3、加强商标监测:企业应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如发现相同或近似商标,及时向国家工商总局提出异议;应委托商标代理组织进行市场追踪监测,及时反馈侵权信息。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权利人认为自己的商标被他人恶意抢先申请注册的,如果在该商标初步审定公告期内及时发现,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请求商标局不予核准注册。2、就已经注册的商标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当事人在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异议或争议、主张权利时,应当结合上面所分析的商标抢注行为的构成要件来陈述理由、提供相应的证据。这些证据应侧重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商标注册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的证据,例如双方当事人之间与争议商标有关的商品购销合同、往来函电,商标注册人向权利人索要不合理的高额“商标转让费”的书面证据;另一方面是权利人在先使用、宣传争议商标的证据,例如权利人与商标设计、商标标识印刷的委托合同及相应单据,有关商标的广告制作、发布合同,刊登商标广告的报纸、杂志,有关商标商品的购销合同及发票等。在当代社会进行商标方面侵权的认定的时候,都是由专业的机构来作出的,比如说向法院来申请相关的侵权赔偿,会有法院来根据市场的调查情况,还有一些证据等来作出侵权认定,一般情况下,国内外的相同的商标都是会被认定为侵权的。以上就是律图小编整理的内容。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非专利权的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
      非专利权的使用年限是多长时间?非专利权的使用年限是永久的时间,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 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权不同于动产和不动产。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都是无时间限制的,但是专利权...


·他人可以请求专利权无效吗?
      他人可以请求专利权无效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都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 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


·什么是商标权的保护,保护的期限有好久
      什么是商标权的保护,保护的期限有好久 一、什么是商标权的保护 商标权保护是品牌保护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指的是对品牌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即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进行保护。品牌保护最重要的武器是法律,品牌保护的核心是商标权保护,即对商标专用权(已经过注册)的法律保护。品牌保护的范围要大于...


·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我们知道假冒或仿冒商标的行为,对他人的商标是构成了侵权的。那要是假冒专利呢?此时是否也对他人的专利构成了侵权?不少人都来电咨询我们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假冒专利产品是否构成侵权 假冒专利产品不一定侵犯专利权。如果...


·在什么情况下商标属于侵权
      在什么情况下商标属于侵权商标法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做出了法律上的界定,有下列五种:(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相同的商品;类似的商品是指在商品的功能、...


·注册商标期限是多少年?
      注册商标期限是多少年? 一、注册商标的期限为几年 商标专用权和专利权、著作权一样,并不是永续性的权利,而只能在一定期间内存在并受到保护。这一期间就是注册商标的期限,也叫商标的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的期限。 我国《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区别在哪 ?
      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区别在哪 ?一、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的区别在哪 1、定义不同。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商品商标可以是具有某种含义或毫无任何意义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如同其它商标...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方式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方式商标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是受到知识产权的保护的,很多时候在生活中行为人利用手段对他人的商标进行损害的,构成商标侵权。侵犯商标权的话被侵害方是可以进行索要赔偿的,那么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方式有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有关内容 ,希望为您带来帮助。 ...


·职务发明的专利所有权归谁
      职务发明的专利所有权归谁1、职务发明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单位应当对发明人或设计人给予奖励。2、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二、职务发明的类型有...


·商标许可使用常见方式有哪些?
      商标许可使用常见方式有哪些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的行为。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1)一般使用许可。即许可人授权被许可人在一定期限、地域内,在指定的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与此同时,许可人还可以许可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2)排他使用许可。...


·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
      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成立公司的股东出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点是资金,有点是场地,还有的是专利权。在实践中,股东对专利权的出资有很多疑问,是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出资还是专利使用权出资 我国《公司法》第27条规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常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115062590 18921344401